劉夢熊預告自辯:比《施政》更爆炸
【星島日報報道】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昨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第四名證人、廉署總調查主任區均龍出庭作供講述蒐證經過後,控方決定不再傳召餘下的兩名廉署調查人員,案件延至下周一,以候控辯雙方準備同意事實案情。據悉,劉夢熊不會提出控方表證不成立的陳詞,估計劉最快於下周二,一連四天出庭自辯。劉夢熊離庭時向記者預告,他自辯內容將比下周三政府公布的《施政報告》更具「爆炸性」,着大家「拭目以待」,並重申「民之所欲,常在我心」。消息指,劉夢熊除了出庭自辯「大爆」自己與行政長官梁振英之間的關係外,亦會傳召兩名「資深傳媒人」作為辯方證人,以證劉夢熊所說有人在他背後「講壞話」的可靠性。
廉署總調查主任區均龍昨供稱,他於一三年參與東方明珠案調查,並在同年一月八日和其他調查人員,扺達東方明珠位於中環的辦公室,他當時警誡劉夢熊表明廉署懷疑劉串謀黃坤,翼小紅,葉瑞娟等人,在收購美國猶他州油田時,以虛假文件欺騙東方明珠的股東及菫事。之後帶劉夢熊返廉署總部調查,並進行錄影會面,在傍晚正式將劉拘捕,直至晚上十一時,劉夢熊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候查。廉署於同年二月二十日,就妨礙司法公正罪再次將劉夢熊拘捕。
區均龍接受辯方資深大狀謝華淵盤問時同意劉夢熊接受警誡錄影會面時,表明不需要聘用律師,亦錄了長達一百一十七分鐘的錄影片段,回應了廉署一切的提問。區均龍指廉署就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劉夢熊時,再搜查劉夢熊的辦公室和電腦,他沒有搜出劉夢熊於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寄給梁特首的第三封信件。
他記得當時調查人員曾搜查公司電腦,但沒有查看電郵,而劉夢熊亦沒有向廉署提供任何電郵密碼。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一九——二○一三。
星島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