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5-7-21 18:14:00

同為「涉密」 令計劃和周永康有啥不一樣?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報告稱,令計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錢物,為其妻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與多名女性通姦,進行權色交易;對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斂財牟利負有重要責任。

「黨和國家核心機密」有哪些?

黨和國家的機密是指關係黨和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限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對「國家秘密」有著明確的界定。

《保密法》第九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洩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包括七個方面,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保密法》特別指出,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根據《保密法》,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值得注意的是,6月11日,在對周永康的一審宣判中,也有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周永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但與周永康「洩露國家秘密」不同,令計劃是違法違紀「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對應的罪名更近於「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且新華社通報的措辭上更為嚴厲,意味著對黨和國家事業的危害更大,處理上因涉密或依舊會採取不公開審理的方式。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法違紀獲取黨和國家秘密」是何行為?

無論是在黨紀還是國法中,對於「洩密」行為的界定著墨頗多,然而,在這些表述中,也有對「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秘密」情形的描述。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批准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外交部、公安部《關於在對外活動中加強保密工作的請示報告》的通知中,規定了國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的10條保密守則。通知指出,國家工作人員要做到「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而《保密法》規定,「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非法複製、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誰是黨和國家核心機密的「守門人」?

據北京日報旗下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介紹,在中央國家機關中,擔負著保衛黨和國家核心機密職責的是中央保密委員會,主任一般由中央辦公廳主任兼任。

這個委員會下設的辦公室名為中央保密辦,和國家保密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新任國家保密局長是聲學專家田靜。

保密委、保密辦、保密局是幹什麼的?紅頭文件上印著的「秘密」、「絕密」字樣,就是保密局要干的活。而許多政府機關的電腦不允許插U盤、不允許上外網、不允許通過電子郵件傳資料,也都是在執行保密局的要求。簡而言之,保密部門就是要通過各種手段讓黨和國家機密不外洩。

作為在保密部門工作的人,常常能接觸到黨和國家的核心機密,他們最基本的素質就是要嚴守黨的保密紀律。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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