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綁架案 羅君兒供稱怕會死
【星島日報報道】羅君兒被綁架案昨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公訴人宣讀羅君兒及其母的口供,指羅君兒透露在被綁期間,曾感到「害怕會死」,又表示「好驚,一直瞓唔到覺」,足以證明曾受到脅逼恐懼,建議六名綁架被告量刑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審判長宣布,案件擇日宣判,本港警方派出一男一女代表到庭聽審。深圳中院審理昨續審理羅君兒被綁架案,上午審訊出示各種證據、香港警方提供的證據圖片,及八名被告自辯,全部人承認控罪;下午由控辯雙方及被告結案陳詞,審判長宣布案件須待合議庭評議後,才擇日宣判。
昨晨十時,六名綁架被告猶敦魁、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以及接兩名接贓的被告戴迅輝、梁起順,由兩輛囚車接載到法院受審,控方先進行證據呈堂確認,包括本港警方提供的證據圖片,然後宣讀羅君兒母親伍順儀的口供紙內容,首次披露案發前一晚,她與丈夫關門睡覺,直至凌晨五時許,被女傭拍門叫醒,才知道女兒遭綁架。
羅母口供又稱,當她走出客廳,赫然發現一名陌生男子被雙手反綁,躺在地上,後來得知他是女兒的男友人。當時,她的丈夫接獲綁匪來電,他們證實女兒被綁架,即時到灣仔警署報警求助。
被告王譽錕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案發後,羅君兒能夠平和講出事發經過,事後不用心理輔導,證明案件性質平和,暴力程度低。代表猶敦魁的律師亦稱,受害人已恢復正常,重新投入工作,強調犯案情節不嚴重,加上未有造成人命及財物損失,並協助香港警方找回贖金,求情要求量刑在五年以下。
不過,公訴人於下午三時再開庭時,宣讀羅君兒由香港警方錄取口供的內容,指她被綁期間曾感到「害怕會死」,又稱「好驚,一直瞓唔到覺」,證明羅曾受到脅逼恐懼,藉此反駁代表王譽錕的律師對審訊的質疑,同時更強調情節嚴重,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意圖明顯,眾被告在作案期間有搜掠,捆綁受害人,明顯屬脅逼行為,更曾要求女事主打開夾萬進行搜掠。
對於有被告聲稱不知參與綁架案,公訴人強調,六名被告闖入羅宅後親身目睹和經歷罪案發生,更當場點算贓物,認為他們不會不清楚正在參與綁架罪行。
公訴人結案陳詞指出,首被告猶敦魁是事件組織者和提議者,應從嚴判決,其餘五人參與事件,罪責相當,建議六名涉綁架的被告,量刑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至於其他兩名被告梁起順及港人戴迅輝,負責將贓物首飾從香港帶到內地變賣,公訴人未有要求重判。至下午四時十五分,全案審結,審判長宣布,案件須待合議庭評議後,會擇日宣判,日期將另行通告。
對於有內地律師指一案兩地審訊不公平,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不同地方有不同法律原則,有寬鬆亦有嚴厲,不能作比較。他認為,每個國民身處當地,自然知道當地的法律,沒有不公平。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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