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補做豐樂圍螢火蟲研究
本帖最後由 J-20 於 2013-3-10 16:57 編輯申延期1月上城規 環團促延1年
【明報專訊】今天本是城規會審議豐樂圍發展項目的日子,但發展商長實決定要求延期一個月審理,以委託專家研究項目對「米埔屈翅螢」的影響。長實在豐樂圍項目的合作伙伴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認為,城規會可「有條件」通過項目,要求發展商必須完成對螢火蟲的生態評估,然後才批准發展計劃。多個環保團體均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先作一年研究,然後才闖關。
原定今上城規 周二申延期長實昨兩度回應傳媒查詢,最初於下午表示長實旗下Mutual Luck Investment Ltd尚未收齊來自政府部門對豐樂圍項目的意見,因此要求城規會延期審理規劃申請,以便有足夠時間回應部門的意見;至昨晚長實再發聲明,指已收齊所有部門意見,並證實會委託專家研究螢火蟲的生態。據了解,城規會今日只會處理長實的延期申請,而城規會昨發出的文件顯示,長實於本周二才申請延期,規劃署並不反對。
WWF:可先有條件通過面對多個環團聯手施壓,世界自然基金會行政總裁龐毅理昨接受訪問表示,發展商是否應就項目範圍內的螢火蟲進行研究,以及研究多久,應交由城規會處理。他又認為,城規會可先通過項目,當中加入附帶條件,以確保發展商要補做研究。
對於有環團認為環保團體不應與發展商合作,他強調與企業保持溝通,才有機會平衡發展與保育,他表示基金會有信心長實可推行紓緩措施,減低對螢火蟲的影響。他又稱,政府不願花公帑購買新界私人土地,退而求其次,公私營合作是可行方案,「長實如撤回發展計劃,魚塘最後會消失」,對生態反而不利。他曾推算,長實只要投放8000萬元成立保育基金,便足以支付豐樂圍魚塘日常運作,但基金會透露,至今仍未與長實商討設立基金的細節。
長實早於1989年便開始收購元朗豐樂圍魚塘以發展住宅項目,其後先後3次向城規會呈交項目建議均遭否決。至08年再將規模改動至興建2000個單位,並於同年獲環諮會有條件通過環評報告。城規會原訂今天審議其申請,惟在諮詢期間多個環保團體反對,包括指豐樂圍有全球獨有的「米埔屈翅螢」,要求長實作影響評估,長實決定向城規會申請延期一個月審理。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55960/1.html
活躍期過方研究 環團批緩兵之計
【明報專訊】長實昨晚發出的聲明,只表示會委託專家研究螢火蟲的生態,但沒交代委託什麼專家研究,以及為期多久。與長實合作豐樂圍項目的世界自然基金會表示,一個月只能就項目對螢火蟲的潛在影響初步評估,該會已向發展商要求進行充分研究。香港昆蟲學會主席饒戈認為,要研究螢火蟲的整個生命周期才算完整,估計由調查至完成報告,至少需時一年。
應以一年研整個生命周期饒戈指出,「米埔屈翅螢」每年最活躍的時期已過去,現時才進行一個月的研究,肯定不夠全面。他認為,世界自然基金會作為豐樂圍項目的環保顧問,「有很大責任向長實提出,應怎樣評估項目對螢火蟲的影響」;又認為聘請專家亦不能馬虎,據他了解,全球螢火蟲專家數目並不多,亞洲只有日本有螢火蟲權威。
對於基金會建議,應由城規會決定發展商是否應進行全面的螢火蟲研究,又認為可以先通過發展計劃,之後補做研究,長春社、昆蟲學會及環保觸覺均表示不能接受。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批評,要求延期一個月審理申請是「緩兵之計」,沒誠意全面評估項目對螢火蟲的影響。他指出,過去有條件通過的發展項目甚多,但鮮有濕地發展項目,要求發展商至少完成一年的螢火蟲研究,然後視乎結果,修改項目,盡量將影響減到最小。
基金會昨亦提出遷移螢火蟲到其他地方,或可解決問題。但李少文認為不可行,因發展項目坐落於「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發展項目需加強現有魚塘及濕地的生態功能,若要以「逼遷」螢火蟲來「遷就」項目,便違反規劃原則,難以過關。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55959/1.html
逼遷螢火蟲: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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