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獲批比率降至三成
【星島日報報道】根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在五年間上升了一倍多,二○一五年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數目高達二百五十九宗,但最終入稟的司法覆核案件為七十七宗,獲批比率約為三成,較一四年的四成低。特首梁振英在今年初曾指香港的司法覆核機制被濫用,令基建的開工日期要延遲,香港社會的代價也大。據立法會文件,近年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節節上升,二○一一年的許可申請有一百零三宗、一二年有一百六十一宗、一三年有一百八十二宗,一四年稍微下降至一百六十八宗,但一五年卻飆升至二百五十九宗。
比較二○一四及一五年的司法覆核數字,獲批比率下降,但法援資助的比率卻上升。一四年的一百六十八宗許可申請中,約三成一,即五十二宗獲批法援。
獲許可申請的司法覆核案件則有六十六宗,獲許可比率為四成,當中有三十八宗是以法援提出覆核,比率為五成七。
一五年的二百五十九宗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中,當中兩成五、即六十四宗獲批法援。獲許可申請司法覆核的有七十七宗,即三成案件獲許可申請。而成功入稟的案件中,有五十二宗獲批以法援提出覆核,佔整體入稟案件的六成八。一四年有九宗針對司法覆核敗訴而提出上訴的案件,一五年則上升一倍多,有二十宗。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認為,是政府的決策有權用到盡,令市民認為未必公平,才有那麼多人選擇訴諸法庭。
不過,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兼城大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就指,近年很多政治人物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達致衝擊政府的目的,這會讓人認為司法覆核不夠嚴肅,令司法覆核等如有政治目的。
星島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