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傑代母案 警撤調查
生殖局釐清 未婚禁找代母【明報專訊】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長子李家傑找代母生三胞胎事件,去年10月曝光後惹起是否違法爭議,警方介入調查10個月後,昨日指因未有足夠證據顯示有任何刑事罪行,已終止調查,意味李家傑可以「甩身」。與此同時,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及醫委會早前低調就商業代母發表聯合聲明,重申不論本港及海外只要涉及付款的代母安排,哪管只是蒐集資料也屬犯法,未婚者更不能找代母借肚產子。去年10月26日有周刊報道李家傑雖屬單身未婚,卻在美國「生仔公司」找代母,代母透過生殖科技方法懷孕,去年7月誕下3名兒子,由於事後李兆基向仁安醫院捐出2000萬元,令人質疑仁安在事件中的角色。
警:證據不足 議員﹕事發外國難查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去年12月明言已將有關懷疑安排代母產子個案,交警方考慮是否需要調查及執法,警方發言人昨深夜就案件調查進展回覆本報表示,「警方曾就有關罪行所需的證據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經調查後,警方認為未有足夠證據顯示任何刑事罪行,現已終止調查」。
有份負責審議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草案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不諱言,若整個代母過程是在外國進行,無人證,當事人死口不承認,警方確難追查,但她指出,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有責任警誡市民,不論是在本港還是海外尋找商業代母安排,均是違法,「但早前我仍看到八卦周刊明目張膽介紹有代母安排,市民可能面對刑事責任也不知!」
本報昨日向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梁永立查詢,是否得悉有李家傑代母案件進展,他卻指未接獲任何報告交代調查結果。食物及衛生局昨亦未回覆有關案件的進展。
生殖局醫委上月低調發聲明不過,原來早在9月28日,管理局與醫委會已低調在網頁上,就代母安排的違法問題,上載了一份聯合聲明。聲明重申嚴禁商業性質代母,提醒市民及醫生「謹慎行事」。不管有關「代母安排」只是作代母商議、或蒐集資料作商議代母安排,任何人知道某項代母安排屬商業性質,但卻參與促進該項安排,也屬違法(見表)。
聲明亦強調,本港禁止未婚者找代母;代母所懷的胎兒,一定要用找代母的夫婦的精子和卵子結合。如求助夫婦中的妻子,並非不能持續懷孕至產期,亦不能借助代母生產;聲明提醒醫生別誤墮法網。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60285/1.html
一早就知,係d宗教人士搞搞震:P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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