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 求判黃之鋒三人入獄
【星島日報報道】前「雙學」領袖前年九月發起「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剛勝出立法會選舉的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經審訊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上月分別被判社服令及緩刑。律政司不滿判刑提出覆核,指三人無真誠悔意,「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下周三開庭審理。候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聞訊表示心情無受影響,即使法庭改判監禁都「無咩好怕」。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早前在裁判官張天雁席前受審,就擅闖公民廣場及煽動群眾非法集結等指控,黃非法集結罪成,判八十小時社服令;羅煽惑他人非法集會罪成,判罰一百二十小時社服令;而將赴笈英國的周則就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
黃之鋒昨午在facebook撰文,稱在律師樓收到文件,律政司會就公民廣場案的判刑提出覆核,而在控方預備的陳詞大綱中,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梁卓然資深大律師表明本案性質嚴重,有多項加重刑責的因素,加上各被告無悔意,故「判社會服務令是原則上犯錯及明顯不足,亦無特殊情況可以緩刑,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
律政司回覆,確認控方已就公民廣場案三被告的刑期向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覆核聆訊定於本月廿一日(下周三)於東區法院審訊,但因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不便多作評論。
今屆立法會選舉代表香港眾志出戰港島區、獲逾五萬票當選的羅冠聰,將以二十三歲之齡成為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被問到有否擔心覆核聆訊後,法庭或會改為判囚,羅對此不太擔心,自言得悉消息後「心情沒有太大波動」。對於律政司不服刑期再提覆核,羅只回答「政權用盡手段打壓我們是意料中事」,即使改判入獄都「無咩好驚」。
黃之鋒則稱選舉過後,律政司立刻就覆核寄信過來,當中有「政治考慮」,又認為律政司聲言「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過於武斷,因早前裁判官判刑時亦贊同他們為社會事件發聲,非存心破壞社會安寧。對下周三的聆訊,黃會保持「平常心面對」,相信司法獨立。
至於原定本月赴英攻讀城市設計及社會科學碩士的周永康回應本報查詢,稱得悉覆核事宜後已有心理準備,「無咩好驚」,形容這是政府利用司法系統進行政治打壓的一貫手法,律政司覆核陳詞中的論點「保守迂腐」;他補充原定下周在英國開學,但因簽證未獲批,等候期間會出席聆訊,並不憂慮若日後改判即囚會影響學業。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七九一——二○一五。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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