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6-11-4 22:47:01

終院裁定恒健牙科4前董事上訴得直

【星島日報報道】恒健牙科醫務所4名牙醫兼前董事冼仲彥、周家華、朱啟裕及蘇永棠,被指2008年至2010年聘請1名註冊失效的牙醫長達2年,牙醫管理委員會早前裁定4人專業失德,需除牌2至3個月,4人不服上訴至終院。終院今頒下判詞,裁定他們上訴得直,撤銷委員會的判決,他們不需要再面對委員會的紀律聆訊,兼獲委員會賠償訟費。

判詞指,無論是4名上訴人還是恒健,對所聘請的牙醫無妥善續牌皆不知情,委員會在審訊中亦認同這一點,終審庭認為委員會錯誤地沒有將董事和公司的責任區分,公司或許應為聘請註冊失效的牙醫受懲罰,但董事若能證明他們對公司的錯誤作為全不知情,則可獲豁免。

牙醫管理委員會又要求法庭將本案發還委員會重新考慮,就4名上訴人涉「嚴重疏忽」進行紀律聆訊,但終審庭認為訴訟已持續超過6年,委員會早前對他們的指控有漏洞,若發還委員會處理,他們可能面對截然不同的修訂指控,故拒絕委員會要求。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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