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商廈禁宿租約 殘疾院舍被收樓
【星島日報報道】西環一座商業大廈的租户被揭違約經營殘疾人士院舍「曉暉之家」,在原本只可用作訓練中心的商用物業內,營辦住宿服務,曾有至少二十至三十名院友居住;管理公司職員更指院友大多行動不便或失去自理能力,院舍為避開巡視,曾於晚間帶院友離開大廈在外借宿。土審處昨頒判詞,下令租户六十日內將處所空置交還業主,「曉暉之家」全數院友須盡快遷出院舍。「曉暉之家」位於西環德輔道西銀行大廈二樓全層,該址的租户為展能訓練中心有限公司,根據公契只可用作訓練中心,不可當作公寓租用。大廈的管理公司去年初揭發二樓被違約轉租給永灃有限公司,並由該公司營運殘疾人士院舍「曉暉之家」,經多次勸諭租户停止違約不果,終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收樓。本報記者昨登門採訪,看見院舍後門擺放了輪椅,職員不知道搬遷事宜。負責人其後透過電話回覆,稱不方便回應事件。 判詞披露,管理公司職員去年巡視該址時,發現「曉暉之家」內有約二十多名長者、殘疾人士及職工居住,分隔為逾十個小房間,有廚房及晾洗衣物的地方。
土審處其後曾三度實地視察,閉路電視拍攝到院友趁夜晚,在職員帶領下攜帶個人物品離開,並於翌日早上回到院舍;管理公司職員更以手機,拍攝到院友進入隔鄰的大廈。
展能訓練中心有限公司一方否認違規轉租及經營院舍,辯稱只提供日間照顧、訓練及外展訓練,甚至指「學員」是基於怕調亂私人物品和私隱問題,才要每人佔一個小房間。法官明言不接納其說法,裁定它違規轉租給其他公司,不符合土地用途,業主一方申請勝訴兼獲訟費。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上月知悉「曉暉之家」與該單位的業主有租務糾紛,亦一直密切監察院舍的運作及服務,發現院舍因租務糾紛每晚安排院友往另一單位留宿,未能符合《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的要求。社署在搜集證據後,本月初通知院舍打算拒絕該院的續期申請,現正考慮院舍提交的申述書及徵詢法律意見。目前只有一名院友仍在院舍居住,社署社工已與該院友商討日後的住宿照顧安排。案件編號:土審收回管有申請一三一七—─二○一五。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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