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會通過追討梁游全數186萬元薪津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商討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後的行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已通過向二人追討全數月薪及預支營運資金,合共約186萬港元。秘書處將會去信梁游二人,兩人可提出抗辯理由,秘書處會作相應考慮。梁君彥指,行管會根據人大就104條釋法,認為梁游二人未進行合法及有效的宣誓,所以不能就任立法會議員,亦不能行使議員職權及享受相應待遇。他指,雖然行管會成員對是否全數或部分收回二人酬金持不同意見,但最終仍決定全數追回有關款項。
經秘書處計算,游梁於上月底各支取約9.5萬元薪酬,9月中又分別獲立法會秘書處批准預支83.4萬元預支的實報實銷開支,用作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開支等。二人共被追討186萬港元。
另外,行管會昨日亦一致同意議員的職員在內會及財會進行時,不可進入會議室或會議廳內,即時生效;至於可容許每名議員有多少職員在有關樓層,秘書處會進行有關諮詢。
新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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