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3-22 22:16:45

張德江特首選舉講話有何現實針對性?

【橙新聞 訊】今年兩會期間,主管港澳事務的張德江委員長分別出席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組會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全體會議,專門就香港正在進行的特首選舉發表講話。張德江雖然沒有具體點名支持或不支持哪名候選人,但講話卻明顯針對特首選舉中幾個突出問題,並給出明確答案。具體包括:一、針對「擔任過主要官員就可以出任特首」的說法,明確界定「中央信任」的含意:對特首的信任不同於一般問責官員;二、針對「管治能力」的討論,明確提出新要求:要有強烈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躲躲閃閃就不合要求;三、針對「中央不可能不任命」的說法,強調中央的任命並非「橡皮圖章」,中央有權任命,也有權不任命;四、針對有人不斷聲稱「暗票翻盤」,特別囑託愛國愛港選委要有擔當,堅定投票,確保順利選出符合中央要求的特首人選。

中央對特首的信任高於主要官員

在今次特首選舉中,「中央信任」的問題受到特別關注,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央對特首人選的標準,特別增加了「中央信任」這一條。那麼,「中央信任」到底有什麼含意,香港社會有一種說法,認為候選人曾經多年出任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中央不可能不信任。對此,張德江給予明確答案:行政長官地位重要、角色關鍵,不同於一般特區問責官員,中央對行政長官的要求必須更高。

事實上,「中央信任」有不同層次:對特首的信任與對主要官員的信任,是兩種不同層次的信任。行政長官是特區最高領導人,是特區最重要、最關鍵職位,事關香港管治權誰屬。作為特首標準的「中央信任」具有特定含意,是專指中央對一個人能否擔任香港特區最高職位的信任,是一種極高層次的政治信任。特區主要官員的地位與重要性不可能與行政長官相提並論。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信任則是低一層次的信任,兩者絕不能等同。一個頗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是:中央已經任命了有泛民背景的人士出任主要官員,但能否由此推論說,中央現在就可以信任泛民人士出任行政長官?顯然,張德江的講話,明確否定了「擔任過主要官員就可以出任特首」的說法。

中央對管治能力提出新要求

管治能力的標準過去也有,但現在有了新要求。過去講特首人選的管治能力,主要是講正常情况下的行政管理能力。張德江的講話則強調:下一任行政長官必須要有強烈的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

今天的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0個年頭,「一國兩制」實踐和社會經濟發展正處在矛盾的多發期,不僅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突顯,經濟發展面臨諸多困難,而且社會環境極度政治化,違法佔中、旺角暴亂、港獨肆虐,既是挑戰特區政府,也是挑戰中央。有人甚至形容香港進入「政治決戰階段」。下一任特首面對的挑戰之嚴峻、複雜,非同一般,既要有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承擔和能力,又要有「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的堅強意志,唯有有擔當、能夠駕馭複雜局勢的人,才可堪當重任。如果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躲躲閃閃、工作上被認為「懶散無為」,就不符合「管治能力」的要求,不可能被中央認可為有擔當、有能力的人。

不符四標準中央有權不任命

自特首選舉開始以來,香港社會就一直存在一種說法,認為「中央不會不任命香港選出來的特首人選」;有人甚至對「中央可能不任命」的說法大肆攻擊,指摘為干預特首選舉。這就帶出一個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香港選出來的特首人選,中央是否必須任命?張德江的講話給出明確答案:中央對特首人選有實質任命權,對香港選出的特首人選,中央有權任命,也有權不任命,關鍵看其是否符合中央的4個標準。

張德江專門論述了中央對特首實質任命權的憲制依據。張德江強調,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任命權,並非「橡皮圖章」。這是中央行使對香港管治權力的具體體現。張德江的講話也是提醒香港社會,如果香港選出的特首人選不符合中央的4個標準、不能得到中央充分信任,中央就不可能任命。

建制選委堅定投票打破暗票幻想

香港社會還流行一個說法,很多建制派選委不方便提名泛民支持的候選人,但會在不記名投票時支持他,並形容數目不少,可能影響選舉結果。張德江囑託愛國愛港選委要有擔當精神,到關鍵時刻要堅定投票,顯然是有的放矢。這清楚表明,中央希望愛國愛港選委本着對國家對香港的高度責任感,以國家發展大局和香港整體利益為重,堅定投票,確保順利選出符合中央要求的行政長官人選,打破「暗票翻盤」的幻想。

文: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

新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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