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6-2 20:35:00

政策利好難掩多重暗礁 風電市場被疑“虧本生意”

相關統計顯示,目前,除了風電開發商自有運維隊伍、整機制造商運維隊伍外,還有幾百家第三方獨立運維公司,風電後市場的火熱程度由此可見一斑。為引導和促進相關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提高風電的市場競爭力,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範工作的通知》,此舉意味著,風電將比光伏等其他新能源率先進入“平價時代”。

兩會期間,工信部副部長苗圩批評中國風電產能過剩。不過風電產業最蹊蹺的現象在於:這個配套電網至今不完善、大量設備閑置、上網價格被壓低的產業,是如何一再吸引大型央企、地方政府擠破腦袋也要進入的?

2003年前,風電發展緩慢

一個人裝修房子,當衛生間的所有衛浴設備都安好後,卻突然發現沒有打通下水道。風電產業就處於這樣一個尷尬的境地,大量風電場建成後,卻苦於找不到接入電網,產出無法送到用戶手中。這種尷尬顯然不是無知與疏忽大意能解釋的。

實際上在2003年之前,我國的風電產業發展都還處於平緩狀態。1985年,我國開始相續引進丹麥、德國等國家的風電設備,但只是小範圍試點。1995年,原電力工業部曾提出2000年風電裝機量達到100萬千瓦的目標,但2004年卻只完成了76.4萬千瓦。可僅一年後,這個數字就變成了126萬千瓦,4年後突破894萬千瓦。而如今內蒙、甘肅等省的胃口已經奔向千萬千瓦去了,甚至連雲南這樣不具備風能優勢的省份也上馬項目。

04年前後,政策刺激下瘋狂上馬

2004年前後是中國風電產業的轉折時刻,相續有政策利好釋出。在“十一五”的風能指標計劃中,國家計劃推出10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

而發改委亦打破特許,下放了5萬千瓦級以下項目的審批權,這實際上給地方開了一個口子,很多地方政府將風電項目拆分成若幹個小於5萬千瓦的項目,以此逃避審查。據報道,內蒙古一地方政府就將一片40萬千瓦的風電場,拆分成8個4.95萬千瓦的風電場核準給同一家公司開發。

地方熱衷風電項目最重要的原因,是2006年國家頒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其中對風電項目的扶持多少有過頭的嫌疑,該法要求:電網企業應當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為了支持新能源發展,新能源發電的上網電價也比傳統電源要高。這種扭曲價格的政策行為,給予了風電投資者們極強的信心。產多少賣多少,這是天下最大的好事。

雖然虧損,但仍趨之若鶩

風電突然“發力”始於2005年國家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這部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給風力發電產業描繪出了一幅美好的前景。各大公司像跑馬圈地,一窩蜂地上,爭項目、爭設備。趨之如騖的投資者在招標時亮出“跳樓價”,使很多風電項目仍處於虧損狀態。

風電產業政策有著極強的計劃色彩,這使得國內不少風電廠距離電網都有數百公里的距離,管道建設需要費用。高額的輸電成本和低廉的買電國家定價,電網巨頭們對此自然沒興趣,因而政策優惠就很難落實到風電企業上。

根據2009年電監會《中國風電發展現狀調研報告》顯示,我國多數項目等效滿負荷運行小時數遠低於設計值,但這仍未能阻止風電熱。據悉,山東魯能、三峽等大型國企都有意將風電作為未來重要業務。而內蒙古更制定了2010達到500萬千瓦的目標,有意思的是中央對內蒙的規劃才100萬千瓦。

碳交易:新的救命稻草?

“清潔發展機制”讓風電再熱?

是什麽原因驅使它們去做這筆看似無利可圖的買賣呢?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國際間碳交易。在全球減排的趨勢下,中國風電又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2005年開始的“清潔發展機制”,是京都議定書下針對發展中國家的一個彈性機制。因為有些發達國家不願降低生活標準,且通過技術減排的空間已經很小,於是該機制允許一些發達國家可以通過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來抵消自身的減排指標。具體而言,如果一個發展中國家的項目能得到認證並證明其達到了減排效果,便能得到減排認證,一噸二氧化碳排放指標等於一個減排認證。而發達國家為每個減排認證所支付的價格在10到15美元之間。

據分析,中國已成為這項機制最大的受益者,共獲得了1.53億碳信用額,占到了“清潔發展機制”所發放認證的一半以上。中國眾多企業從中獲利,比如重慶市的企業,截止去年底,該市企業得到聯合國認可的減排總量為184萬噸,以時價計便可獲得碳交易1.25億元,除此之外,他們還有30個項目近860萬噸的減排量正在等待聯合國認證,這筆錢共值5.85億元。而重慶並非申請獲得碳交易最積極的省份。

中國風電從減排中嘗到“甜頭”

風電行業作為新能源產業,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創收機會,實際上行業內對此也毫不避諱,在行業網站中國能源網的一篇報道中,文章開宗明義寫到:投資新能源項目,不僅利於環境,還能通過碳交易創收。該文介紹:浙江省第一個大型風電項目——慈溪風電成為新能源“綠色效益”的受益者。該風電場已累計發電7000萬千瓦時,碳交易創收約445萬元。

在具體執行中,該廠的減排量計算,是以廠實際發電量作為依據,據測算,慈溪風電場一期風電項目全年可發電1.1億千瓦時。與相同發電量的燃煤火電比,每年可節約標煤3.18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約9萬噸,節約淡水27萬立方米。換一句話說,在單位產量所獲得的減排量不變的情況下,你的產量越大,獲得的減排量就越大,碳交易的收入就越多,這無疑有利於中國風電業的建設熱情。

在許多風電行業網站中,探討企業如何從碳交易中獲利的專題文章還有很多,可見中國企業對此的熱衷。

至少三分之一設備閑置

前文已經說到,我國大量風電項目距離電網過遠,而與火電併網也面臨重重技術困難,至今難以克服,這使得多數項目處於閑置狀態,譬如內蒙卓資縣去年總裝機容量達到10萬千瓦時,但由於電網送出系統的能力太差,電廠發出的電在當地消化不完,外送也送不出去。近一半的風電機組閑置,只有2/3的風電能夠上網。

內蒙古發改委官員曾透露:“目前內蒙風能資源的格局是:1/3已開發、1/3在開發、1/3被閑置。”三分之一閑置,這也和全國其它省份的狀況接近。

違背“廠網分離”原則

由於風電發電量較小,約相當於火電同等裝機的40%左右,在相同電網等級條件下,對風電的線路投資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電網的投資效益。因而電網公司對為風電新增線路並不積極。在這種情況下,不少風電廠采取了變通手段,他們邀請電網巨頭們入股風電項目,直接參與電場投資,用利益捆綁來促進他們對電網的投資。然而這種變通手段,顯然與“廠網分離”的電改方向違背。

威脅電網穩定與安全

另一個常被人們忽視的威脅是,現有電網的格局,使得風能反而影響電網的穩定。

原則上,風電占電網的總量不能大於5%,一旦超過,就會影響電網質量,其原因很多,比如風電不像火電、水電一樣穩定,風電依賴自然風,總是時有時無。此外,我國風能資源主要分布在東北、西北和華北地區,如內蒙、甘肅,而這些地方往往是電網覆蓋面最低的,國家電網專家胡兆光就表示:“這些地方一旦電場同時發電,當地電網就將崩潰。”

盡管國家電網已經承諾了要在這些地區建設更多電網,但建設速度,恐怕很難趕上風電的發展規模。

更尷尬的是,它或許並不環保

現有電網不能吸收足夠風電還產生了另外一些尷尬,前文提到了最近引發關註的酒泉風電廠,酒泉市計劃到2015年安裝總發電能力為1270萬千瓦的風力渦輪機,甚至超過中國當前的核電能力。但與此同時,由於擔心風電的輸送不足,當地政府遂準備建設920萬千瓦的新燃煤發電能力,以備不時之需。為發展清潔能源而準備高污染的燃料做後備,這局面多少有些喜劇效果。而據一些專家的分析,酒泉市這些新增燃煤的發電力,已相當於匈牙利的全國發電能力。

風能產業最大的悖論在於,由於配套電網等因素的不完善,這並不是一個能賺錢的行業,但仍然有大大小小的資本進入,且愈演愈烈,作為風電產業主管部門的工信部,已經在公開場合多次表示對過剩的擔憂,但這樣的呼籲似乎無濟於事,在聯合國對中國碳交易收緊的情況下,風電行業投資熱的秘密究竟在哪裏呢?

中國能源網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策利好難掩多重暗礁 風電市場被疑“虧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