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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場場址選擇技術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03年9月30日發布 發改能源1403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和規範風電場場址選擇的內容、深度和技術要求,制定《風電場場址選擇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規劃建設的大型風電場項目,其它風電場項目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深度

第三條 風能資源

1、建設風電場最基本的條件是要有能量豐富、風向穩定的風能資源,選擇風電場場址時應盡量選擇風能資源豐富的場址。

2、現有測風數據是最有價值的資料,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和部分省區的有關部門繪制了全國或地區的風能資源分布圖,按照風功率密度和有效風速出現小時數進行風能資源區劃,標明了風能豐富的區域,可用於指導宏觀選址。有些省區已進行過風能資源的測量,可以向有關部門咨詢,盡量收集候選場址已有的測風數據或已建風電場的運行記錄,對場址風能資源進行評估。

3、某些地區完全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現成測風數據;還有些區域地形複雜,即使有現成資料用來推算測站附近的風況,其可靠性也受到限制。在風電場場址選擇時可採用以下定性方法初步判斷風能資源是否豐富。

1)地形地貌特徵判別法

可利用地形地貌特徵,對缺少現成測風數據的丘陵和山地進行風能資源粗估。地形圖是表明地形地貌特徵的主要工具,應採用1:50000的地形圖,能夠較詳細地反映出地形特徵。

a)從地形圖上可以判別發生較高平均風速的典型特徵是:

--經常發生強烈氣壓梯度的區域內的隘口和峽谷;

--從山脈向下延伸的長峽谷;

--高原和台地;強烈高空風區域內暴露的山脊和山峰;

--強烈高空風,或溫度/壓力梯度區域內暴露的海岸;

--島嶼的迎風和側風角。

b)從地形圖上可以判別發生較低平均風速的典型特徵是:

--垂直於高處盛行風向的峽谷;

--盆地;

--表面粗糙度大的區域,例如森林覆蓋的平地。

2)植物變形判別法

植物因長期被風吹而導致永久變形的程度可以反映該地區風力特性的一般情況。特別是樹的高度和形狀能夠作為記錄多年持續的風力強度和主風向證據。樹的變形受幾種因素影響,包括樹的種類、高度、暴露在風中的程度、生長季節和非生長季節的平均風速、年平均風速和持續的風向。已經發現年平均風速是與樹的變形程度最相關的因素。

3)風成地貌判別法

地表物質會因風而移動和沉積,形成乾鹽湖、沙丘和其它風成地貌,表明附近存在固定方向的強風,如在山的迎風坡岩石裸露,背風坡砂礫堆積。在缺少風速數據的地方,利用風成地貌有助於初步了解當地的風況。

4)當地居民調查判別法

有些地區由於氣候的特殊性,各種風況特征不明顯,可通過對當地長期居住居民的詢問調查,定性了解該地區風能資源的情況。

第四條 風電場聯網條件

1、風電場場址選擇時應盡量靠近合適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或電網,併網點短路容量應足夠大。

2、各級電壓線路的一般使用範圍見表3-1。

表3-1 各級電壓線路的一般輸送容量和輸電距離

額定電壓(kV)        輸送容量(MW)       輸電距離(km)
35                            2-10                           20-50
60                            3.5-30                        30-100
110                          10-50                         50-150
220                          100-500                     100-300
330                          200-800                     200-600
500                          1000-1500                 150-850
750                          2000-2500                  500以上

第五條 交通運輸和施工安裝條件

1、對外交通:風能資源豐富的地區一般都在比較偏遠的地區,如山脊、戈壁灘、草原、海灘和海島等,大多數場址需要拓寬現有道路並新修部分道路以滿足設備的運輸。在風電場選址時,應了解候選風場周圍交通運輸情況,對風況相似的場址,盡量選擇那些離已有公路較近,對外交通方便的場址,以利於減少道路的投資。

2、施工安裝條件:收集候選場址周圍地形圖,分析地形情況。地形複雜,不利於設備的運輸、安裝和管理,裝機規模也受到限制,難以實現規模開發,場內交通道路投資相對也大。場址選擇時在主風向上要求盡可能開闊、寬敞,障礙物盡量少、粗糙度低,對風速影響小。另外,應選擇地形比較簡單的場址,以利於大規模開發及設備的運輸、安裝和管理。

第六條 裝機規模

為了降低風電場造價,風電場工程投資中,對外交通以及送出工程等配套工程投資所占比例不宜太大。在風電場規劃選址時,應根據風電場地形條件及風況特徵,初步擬定風電場規劃裝機規模,布置擬安裝的風電機組位置。對風電特許權項目,應盡量選擇那些具有較大裝機規模的場址。

第七條 工程地質條件

在風電場選址時,應盡量選擇地震烈度小,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較好的場址。作為風電機組基礎持力層的岩層或土層應厚度較大、變化較小、土質均勻、承載力能滿足風電機組基礎的要求。

第八條 其它因素

1、環境保護要求:風電場選址時應註意與附近居民、工廠、企事業單位(點)保持適當距離,盡量減小噪音污染;應避開自然保護區、珍稀動植物地區以及候鳥保護區和候鳥遷徙路徑等。另外,候選風電場場址內樹木應盡量少,以便在建設和施工過程中少砍伐樹木。

2、風電發展原則:規模開發與分散開發相結合,在"三北"地區(西北、華北和東北)和東部沿海風能資源豐富地區規模化發展,其它地方因地制宜發展。

第三章 工作成果

第九條 風力發電的經濟效益取決於風能資源、聯網條件、交通運輸、地質條件、地形地貌和社會經濟等多方面複雜的因素,風電場選址時應按照以上要求對候選風電場進行綜合評估,並編寫風電場場址選擇報告。

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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