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之鋒岑敖暉或認罪求情
黃之鋒(左)與岑敖暉(右)早前預告在佔旺藐視法庭案中將認罪。(資料圖片)
【本報訊】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執達吏及警方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遇上阻撓,律政司事後指有二十人涉嫌違反法庭禁令,控告他們刑事藐視法庭,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案件現已定於下周一在高院開審,黃之鋒與岑敖暉早前已在預審時表明「將會認罪」。案件昨於高院進行開審前最後一次的審前覆核,控方表示,預計審訊將需時廿五至卅日,屆時會傳召卅名證人作供。
先處理11名擬認罪被告
本案廿名被告中,昨日只有五人到庭,當中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擬認罪的黃之鋒及岑敖暉則未有現身。控方表示,與辯方進一步溝通後,確認在六十八名控方證人中,只有卅人需要到庭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同意把其餘卅八人的書面供詞納入成為控方證供。控方預計,下周一開審的首兩至三天,先處理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等十一名表示會認罪的被告,聽取他們的答辯和求情;至下周四(七月六日)則開始審理不認罪的被告,控方作出的開案陳詞維時若一日至一日半;控方亦承諾,會預先在下周一將開案陳詞交予辯方。
另外,控方昨日在庭上詢問辯方,會否爭議眾被告的身份和錄影證供的真確性。辯方回應指,會同意各被告在事發當日,確在現場被捕,但將會質疑當時無機會離開。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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