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三下屬騙貸判刑
郭文貴掌控的北京盤古大觀外有多人討債。(互聯網圖片)
因涉賄賂而逃美的內地商人郭文貴,旗下的河南公司裕達置業有限公司三名前高層,早前承認騙取貸款及票據承兌罪等控罪,周五(4日)於河南開封市中院宣判,最重判刑為兩年。北京則連日有人向郭文貴討債,在郭掌控的盤古大觀、金泉廣場外吶喊追討。
前財務總監張新成囚兩年
三名被告分別是河南裕達的前財務總監張新成、前副總經理郭麗杰及前財務部副經理肖艷玲,其中郭麗杰據指是郭文貴的姪女。張新成被判囚兩年;郭麗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兩年;肖艷玲則免予刑事處罰。三人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開封法院審理查明,張新成、郭麗杰、肖艷玲違反貸款、票據承兌管理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票據承兌,共計十四億九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張新成實施騙貸、票據承兌十四億三千五百萬元,郭麗杰、肖艷玲實施騙取票據承兌六千萬元,其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法院並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民眾持「必遭天譴」橫額
法院指出,三人受郭文貴指使實施上述犯罪行為,為從犯,可從輕處罰。張新成、郭麗杰到案後均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其中對郭麗杰判以緩刑。肖艷玲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犯罪較輕,可免除處罰。
郭文貴近月在美國多番面臨索償官司,他掌控的公司在北京的物業,近日也有討債人討債。海外傳媒指,大批討債人周四高舉「郭文貴欠債不還作惡多端必遭天譴」等橫額,在北京盤古大觀、金泉廣場外齊聲吶喊討債。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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