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省書記王珉貪1.4億囚終身
王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罪成,被判囚終身。(互聯網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轟動全國的遼寧官場賄選案再有新進展,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前副主任、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案,周五在河南洛陽市中院公開宣判,王珉被判囚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王珉在○四年至一六年,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約一億四千六百萬元(人民幣‧下同)財物。另王珉在擔任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一百萬元。
在擔任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籌備組組長期間,王珉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一一年遼寧省委換屆選舉、一三年遼寧省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以及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換屆選舉中,發生拉票賄選,嚴重損害換屆選舉秩序和人大選舉制度。
法院認為,王珉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其中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罰款卅萬元;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數罪並罰下,王珉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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