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8-5 22:51:00

行管會同意聘大狀 研追DQ四人薪津

【本報訊】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外界關注立法會是否需追回四人過去九個月薪酬及預支的辦事處營運津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外國有例子「追番」薪津,但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仍需研究法律意見,才再作決定。

梁君彥昨日出席一個節目錄影時表示,上周行管會已同意外聘資深大律師,就是否追回梁國雄等四人的薪津進行研究,行管會將會研究有關法律意見後才再作決定,又指四人的薪津屬於公帑,是政府給予行管會,再發放予議員,即使「公帑追公帑亦係無可厚非嘅事」。

外國有類似案例

梁又稱,由於梁國雄四人已做了議員一年,比較難決定是否需收回薪津,故要小心處理。他又指出「外國案例係有收番(薪津)」,雖然外國例子未必完全適合香港,但仍要看法律意見再作決定。至於如要追回四人薪津又是否全數追回,他就稱沒有「預設期望」。不過,他重申現時法庭程序仍未完結,包括未知四人會否提出上訴,故要待法律程序完成,認為時間上並沒有追款急切性。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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