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船舶排硫標準收緊至0.5%
【本報訊】船舶燃料排污是本港最大的空氣污染源之一,港府建議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強制於香港水域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船舶排放含硫量必須少於百分之○點五,以配合落實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改善空氣質素。不過,有船舶業界憂慮要於短時間內配合政策,增加經營困難,包括要為應對措施支付高昂費用,例如低硫燃料可能因需求上升而漲價及要額外購買昂貴的淨化器等,要求港府倣效內地,為業界提供更多津貼。不排除考慮建岸電設備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劉萬鵬指收緊船舶排污後,當局將於二○一九年至二○二○年檢視排放控制區的實施情況,並希望於二○二○年前,可較二○一五年減少六千三百四十噸二氧化硫及七百一十噸可吸入懸浮微粒排放。他重申環保署雖因成本考慮擱置岸電計劃,但指「我哋未完全放棄」,如有更多可接受岸電的船隻進入內地,不排除香港會考慮建岸電設備。
業界憂經營難 冀增津貼
香港船東會高級顧問Arthur Bowring稱國際船舶排放二氧化硫的標準於二○一二年一月為少於百分之三點五,如今要業界在二○二○年後減至百分之○點五,「這減幅很大,我們將面對不少困難。」質疑是否可以取得足夠的低硫燃料,又擔心業界需求增加會令燃料價格急升,最終業界要捱貴油;若另選淨化器進行減排,安裝成本又價值不菲,「最後由誰負責此筆款項,亦成問題」。
香港定期班輪協會代表Roberto Giannetta建議研究貨運公司分擔部分減排費用,而港府亦可效法內地,向業界提供減排資助。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代表指港燈曾於南丫島發電站進行研究,發現如使用柴油的船隻轉用岸電,每次泊岸可減少排放一百七十公斤二氧化硫。
此外,機電署早前委聘顧問研究樓宇天台及外牆上安裝太陽能板發電系統的潛力、障礙和限制,預計明年上半年有結果。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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