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梁粉」張震遠被捕 涉詐騙罪提堂 轉介區院審理
前特首梁振英支持者、被稱為頭號「梁粉」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二○一二至一三年任職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串同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隱瞞商交所的財務狀況,騙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不撤回對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兩人昨晨突然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上門拘捕,並隨即被落案控以串謀詐騙等兩項罪名。至昨午兩人被鎖上手銬、由警車押解到東區法院提堂,兩人均暫時毋須就控罪答辯,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法庭准兩人各以五萬元保釋外出,待本月廿四日到區院答辯。批准以五萬元擔保外出
現年五十九歲的張震遠與四十八歲的蔡達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張震遠另涉騙取一間財務公司的三千萬元款項,被多控一項欺詐罪。控方昨向法庭表示,基於案情複雜及案件的嚴重性,故將案交由區域法院審理。張震遠現時面對的兩項罪名,一旦罪成,根據法例最高刑罰均為十四年監禁,但區域法院的司法權限,可判處監禁的最高刑期為七年。
張震遠與蔡達英於昨早七時分別在各自的寓所被捕,扣留至下午約二時被押到東區法院應訊,不過,控方不反對二人保釋外出候訊。法庭終批准二人各以現金五萬元擔保外出,但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於申報的地址居住,同時不得接觸任何控方證人。
商交所財務總監亦涉案
控方證人列表上,目前列出的證人數目為四十二名,包括商交所、證監會、銀行及財務公司的職員,另有若干跟張震遠有生意來往的人士。據了解,曾任行政會議成員的張震遠之前未曾就本案而被邀往協助警方調查,對於突然被捕是否感到驚訝,張震遠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張震遠和蔡達英昨被帶入犯人欄內應訊,期間張將雙手放於背後,挺直身體面向裁判官。他狀甚輕鬆,曾整理衣領,但未見他望向到庭旁聽的妻子駱晶瑩,相反駱於旁聽期間頻頻望向丈夫,並緊皺眉頭,顯得憂心忡忡。至於蔡達英則表現平靜,專注聆聽控罪內容。
張、蔡二人被控的串謀詐騙控罪,指兩人於二○一二年五月至一三年五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證監會,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的財務狀況,容許商交所向證監會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及報告,最終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
張涉騙財務公司三千萬
至於張震遠被控的欺詐罪,則指張於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至十七日期間,向吳海璇訛稱,其名下新效控股有限公司(「新效控股」)的股份未抵押予其他人,騙得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佳富達」)交出三千萬元。
根據法庭紀錄,「佳富達」曾於二○一三年入稟高等法院,向張震遠追討他擔保「新效控股」所借的三千萬元短期貸款,指「新效控股」償還了兩次利息共一百五十萬元後,便一直再無還款。最終在張沒有抗辯的情況下,聆案官於一三年底頒令張要連本帶利償還三千四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ESCC 2205/2017
東方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