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8-22 23:46:00

申終院上訴許可 游梁保證金未籌足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在立法會宣誓時發表辱華言論,且未能符合法定要求而被政府分成四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最終被法院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游梁二人其後被上訴庭駁回上訴,並於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終院將於本周五開庭處理他們的申請。游蕙禎昨表示應有機會獲終院批准進行上訴,但一旦獲批後便需於十四日內交出訟費保證金,四案共須支付一百六十萬元。游指現時仍未籌得足夠款項,並希望周五可向法庭爭取將四案合併為一案,從而使其只需支付四十萬元。

游蕙禎昨單獨到高院為「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申請司法覆核「撐場」,她透露梁頌恆現時不在港,故沒到庭支持郭。

有關她與梁的宣誓官司,二人早前發起眾籌,希望可為其官司籌得足夠款項,但游昨稱,其眾籌計劃已暫停了一段時間,因案件沒有新進展,而且其籌款戶口已被銀行強行關閉,故即使想收取捐款亦要透過其他方法進行。

擬爭取四案合併減費用

游稱現仍未籌得足夠訟費保證金,因為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分成四案入稟,故應需支付共一百六十萬元,但其實四案源於同一件事,故希望可向終院爭取合併為一案,從而變成只須付四十萬元以減輕財政負擔。

她指現時籌到六十多萬元,但已支付了部分訟費及律師費,故即使只需支付四十萬元保證金,她亦未有籌足款項支付。

另外,游梁二人早前又因被指衝擊立法會會議廳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等罪,被問到有否擔心要坐監,游笑稱現已在想入獄時應帶甚麼書看及探監名單應填誰人,希望屆時若真要判監,不會有太大衝擊。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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