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李在鎔囚五年
李在鎔(中)多項罪名成立,被判監禁。(法新社圖片)
作為南韓國力象徵的三星集團昨(25日)遭受重大打擊,集團「太子爺」兼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被判賄賂、非法轉讓海外資產等罪名成立,入獄五年,成為家族中首名鋃鐺入獄者。李在鎔的代表律師表明將會上訴。今次裁決將牽連到前總統朴槿惠的密友干政案,現任總統文在寅表示,希望可趁此斬斷長期困擾國家的政商勾結。
現年四十九歲、早在二月已被扣留的李在鎔,在庭警押送下到法庭等候判刑,他被指為了確保順利接掌集團,而賄賂時任女總統朴槿惠,提供四百三十三億韓圜(約三億港元),換取政府同意旗下兩間子公司合併,惟他否認所有指控。法院判其賄賂、貪污、隱瞞犯罪所得、作偽證及非法轉讓海外資產等罪名成立,李在鎔木無表情,返回拘留中心。他的代表律師直指不能接受,強調李在鎔無辜。另兩名涉案的三星前高層亦各判入獄四年。早前有指,李在鎔若入獄將會安排至議政府的監獄囚禁。
注資馬術學校 五千萬付崔女
法庭指李在鎔與朴槿惠見面期間,雖然未有直接提供利益,但他明確知道朴槿惠希望三星注資密友崔順實旗下馬術學校的意圖。加上李在鎔是事件中的最大得益者,行動與賄賂無異。
同時法庭確認,李在鎔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個基金會注資,以培養馬術選手的名義,向其女兒鄭尤拉提供資金,金額高達七十二億韓圜(約五千萬港元)。
李在鎔另因曾表示不認識崔順實母女,判處偽證罪名成立。法庭表示,案件揭示政商勾結,李在鎔與為他提出賄賂建議的三星高層,令南韓社會及經濟帶來「巨大負面影響」,辜負社會的期望。不過,法庭在量刑時考慮到李在鎔的舉動非為一己私欲,因而決定把刑期定在五年,非檢察官要求的十二年。
判決阻三星改革 「國家災難」
青瓦台亦罕有地對案件發表意見,稱對裁決表示歡迎,希望可以藉此終結多年來的政商勾結,以免拖累社會發展。有南韓學者更形容,在南韓,財閥領導人就有如國王。分析指,三星的日常營運不會立即受衝擊,但重大商業決定勢必癱瘓,阻礙改革步伐,更可能引致下一代繼承人反目。有商會發言人指,代表國家的三星出事,不但是企業的災難,更是國家經濟災難。有三星員工指,他們對判決感震驚及目瞪口呆。
李在鎔行賄案時序
2016年9月20日:崔順實被揭發與Mir基金會和K-Sports基金會有密切的關係。
2016年12月6日:三星在內等九大財閥否認捐助崔順實基金會,李在鎔出席國會聽證會時含糊應對有關崔順實的問題,又否認三星以捐款換取利益。
2017年1月12日:李在鎔被傳召協助調查,接受長達廿二小時的馬拉松審問。有指李在鎔在調查期間,強調三星是遭朴槿惠施壓,不得不向崔順實提供資金支持,三星從中沒有獲利,反而是受害人。
2017年2月17日:法院批准獨立檢察組扣留李在鎔,為三星成立以來首次有掌門人被捕。
2017年2月28日:獨立檢察組指李在鎔將被落案起訴行賄等多項罪名。
2017年3月6日:獨立檢察組公布最終調查結果,指控朴槿惠與崔順實合謀從三星收受賄賂430億韓圜,追加朴槿惠一項受賄、3項濫用職權和一項違反醫療法的罪名,令其罪嫌由8項增至13項。
2017年8月25日:李在鎔行賄、貪污等多項罪名成立,判囚5年。
東方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