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8-28 21:36:00

棄保潛台 旺暴女歪理連篇

去年旺角暴亂案被控暴動罪、現年十八歲的女被告李倩怡,早前獲台獨派協助匿藏台灣,逃避聆訊。網上流傳一段李倩怡的聲明及錄音,坦承自己怯懦「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又指不再相信香港有法治,聲言司法制度只是對香港社會運動的「鎮壓」。有法律界人士狠批李倩怡的「無法治論」為歪理,有政界人士更指「如果暴動掟磚都冇罪,香港就真係冇法治」。據了解,警方已把她列入監察名單,一旦入境就會被捕。

棄保潛逃逾半年的旺暴案女被告李倩怡,原定於今年初進行提訊,但因缺席聆訊而遭法庭即時發出通緝令,她匿藏台灣多月後,網上流傳一段錄音及逾一千字的聲明。

匿藏台灣的李倩怡在聲明中澄清,非台獨派「時代力量」及「台灣人權組織」,而是另一台獨派從中協助。她坦承,「你哋可以話我怯懦,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但聲稱已不相信香港有法治,並列舉有本土派成為立法會議員後被「強行褫奪議員資格」等案件,聲言凡此種種,均是「以司法制度為手段,對香港社會運動嘅鎮壓」,更聲稱此舉屬於政治檢控。

法律界批無資格談法治

她稱,港人太容易相信仍有法治,但法治工具已被用作政治審判,因而發聲明提醒港人,香港已有「政治犯」出現,而自己選擇棄保潛逃,源於不希望生活於一個「唔再係香港人嘅香港」。

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李倩怡完全沒有資格談論香港法治,因為她涉嫌違法,並選擇棄保潛逃,拒絕在獨立客觀的法庭上受審。

她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駁李倩怡在聲明上列舉的例子為歪理,強調旺角暴亂被定罪的人士,以及早前多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反映違法者要付上法律後果。

台港應商討如何處理此案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狠批,李倩怡的說法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並指李倩怡現時是逃犯,雖然香港和台灣無相關引渡條例,但雙方應商討如何處理今次個案。

律師陳榮義補充,現時台灣沒有《難民法》,而相關後續安排與決定,一切視乎台灣陸委會和移民署的決定。

根據台灣規定,港人申請入台證最多可留台九十日,並可申請延期一次,如逾期逗留九十日以下者,若無涉嫌不法,繳納罰鍰即可出境;至於逾期九十日以上者,除了繳納罰鍰,需要製作調查筆錄,並辦理出境證件,限期十日內離境。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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