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被雙開
據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群眾紀律,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關問題長期不解決,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違規轉讓股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孟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技術總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科學道德,毫無家國情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孟偉政治蛻變,經濟貪婪,從一名環境保護工作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污染源”,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和科技界造成了嚴重惡劣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孟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對孟偉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彰顯了生態環境部黨組和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政治清明促生態文明的堅定決心,釋放了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強烈信號。生態環境部黨組和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和中央紀委各項要求,以全面從嚴治黨開頭起步,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嚴肅開展孟偉嚴重違紀案警示教育,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把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作為根本政治擔當,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做出新的貢獻。
孟偉簡歷
孟偉,男,漢族,1956年9月生,山東青島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76年11月參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1月至1986年6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幹部。
1986年6月至1997年7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處助理工程師、副處長、處長。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科技處處長。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
2006年6月至2016年10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2009年12月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2013年3月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11月14日,中國工程院第六屆主席團決定停止孟偉中國工程院院士資格。
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孟偉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有關規定,孟偉的代表資格終止,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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