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億PPP項目“清退”
在中央反複表態嚴防地方債無序增長的背景下,PPP清理整頓風暴愈演愈烈,迄今為止涉及金額最大的一批退庫、整頓結果出爐。日前,財政部金融司披露了各地落實PPP項目庫集中清理工作的情況。數據顯示,截至4月23日,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PPP項目集中清理工作,各地累計清理退庫項目1695個、涉及投資額1.8萬億元;上報整改項目2005個、涉及投資額3.1萬億元。這意味著,自去年11月財政部發文明確要對PPP入庫項目進行集中清理至今半年的時間內,各地共有約5萬億元的項目因各種問題需要整改甚至直接被“退庫”。清退風暴全面來臨
這一輪PPP項目清退、整頓風暴已經席卷至各行各業。具體來說,退庫項目中,市政工程、交通運輸、城鎮綜合開發項目數居前三位,合計占退庫項目總數的51.9%、占退庫項目總投資額的63.8%。而在需要整改項目中,除市政工程、交通運輸類外,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項目問題也較為突出,這三類合計占整改項目總數的57.3%;從項目投資額來看,整改項目中投資額前三位依舊是交通運輸、市政工程、城鎮綜合這三大類,合計占整改項目投資額的70.6%。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退庫項目還是整改項目,單位體量最大的類別都是交通運輸類,退庫、整改單個項目平均投資額分別高達23億元、36億元。而且,被退庫的項目中,有近兩成、291個已經走到了執行階段,涉及投資額2454億元。
從回報機制來看,目前被退庫項目中政府付費類項目559個、投資額5289億元,分別占退庫項目總數和總投資額的33%、29.9%;使用者付費類項目606個、投資額5653億元,分別占35.7%和31.9%;可行性缺口補助類項目530個、6773億元,占比為31.3%、38.2%。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要求整改和退庫的項目中,不乏涉及央企的重大項目,其中包括中國建築、中國鐵建等,而此次被財政部指出存在瑕疵的PPP項目中,還涉及中國中冶下屬公司、中國中鐵、中國交建下屬公司以及中國光大國際集團等。
整頓直指項目亂象
在業內看來,這一輪整頓風暴的起因,正是不少地區屢禁不止的PPP亂象。清華大學PPP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王守清曾一針見血地指出,財政部早已明確地方每年用於支付和補貼PPP項目的支出不能超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但地方實際執行的時候卻成了“一窩蜂”,恨不得什麽都做PPP。
針對上述情況,去年11月,財政部印發《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及時糾正PPP泛化濫用現象,著力推動PPP回歸公共服務創新供給機制的本源,並劃定了PPP退庫、清理的時間底限,明確各省級財政部門應於今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區項目管理庫集中清理工作,並將清理工作完成情況報財政部金融司備案。
而在今年4月,財政部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範管理的通知》,直接將84個PPP項目剔除出國家級示範項目名單,並要求另外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抓緊督促整改。值得一提的是,上述89個整改項目涉及5個城鎮綜合開發大項目,總投資約567.2億元,整改原因是運作不規範,包括投資319億元的河北省保定市易縣經濟開發區PPP項目,投資約148.3億元的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徐家灣地區綜合改造項目,投資48.8億元的黑龍江省撫遠市黑瞎子島配套功能區東極小鎮PPP項目等。
首經貿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一些二三線城市不顧實際需求,明明人口輸出大於流入,即人口規模越來越小,卻執意花費較大經費、成本修建地鐵,最終因為種種原因被叫停。
還有分析指出,盡管PPP模式已經推廣了較長時間,但不少地方政府沒有形成技術官員體系,由於經驗不足,某些PPP項目從一開始就不規範,後期更難以落地,這或許也是此輪整頓瞄準的病竈之一。
PPP邊界漸明
“推廣PPP模式的初衷是由政府帶動社會資本進入社會公共服務項目中,但近年來地方政府通過明股實債、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承諾最低收益等方式借PPP模式變相舉債,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陳及表示,這次清理PPP項目庫有效防止了PPP異化為新的融資平台,從而有利於防範隱性債務。他進一步指出,除了不合規外,這次清理出庫的項目也有部分是地方政府希望主動清退,以騰出財力空間操作更急需的PPP項目。
而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潔看來,這次清退整改旨在糾正當前PPP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走偏、變異問題,進一步提高項目庫入庫項目質量和信息公開有效性,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從長遠看,項目庫有進有退,將促使各參與方更加注重規範運作和項目管理,有利於防範和控制風險,增強市場信心,促進PPP事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孫潔表示。
據悉,財政部近日發文強調,對無法繼續採用PPP模式實施的項目,應當終止實施或採取其他合規方式繼續推進。對於已進入採購程序或已落地實施的項目,應當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規;終止實施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通過友好協商或法律救濟途徑妥善解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中國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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