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再遭警告 港台跪低本季後暫停制作
香港電台屢遭批評立場偏頗,其中節目《頭條新聞》的部分環節,更被指抹黑警隊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發揮的角色,有誤導公眾之嫌。通訊事務管理局今(19日)表示,收到超過3300人投訴《頭條新聞》惡意抹黑、污衊和嘲諷警隊和政府防控疫情工作,審議後裁定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港台最初表示,會嚴肅跟進事件,並向因連串事件引起對港台不滿者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又決定即時展開對該節目的檢討,認真研究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下如何發展,本季《頭條新聞》將暫停製作,而通訊局裁決中所涉及的集數會下架。惟其後港台更正,會於完成本季《頭條新聞》後,才暫停製作。
有關今年2月14日在港台電視31及港台電視31A台,以及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翡翠台播放的電視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通訊局認為有關真實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而由於通訊局就上述個案收到非常大量的投訴,故此不會向投訴人作個別回覆。
通訊局解釋,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頭條新聞》被投訴的一集對警方作惡意的描繪,以侮辱警隊及傳達偏見,有譏笑所有服務於警隊或有志加入警隊的人之嫌。局方認為這種描繪與警方任何具體行為或工作,或公眾對警隊行使職權的關注完全無關,而是旨在污衊整個警隊作爲一個社會群體,以及對整個群體作無理攻擊。
此外,有關的描繪在其後集數的同一環節重複使用於其他有關警隊的內容,顯示污衊和侮辱的內容並非無意或只是偶然出現於單一情節或趣劇,而是有意圖持續宣揚當中隱含的侮辱和偏見,因此通訊局認為該環節中主持的描繪令整個警隊受到污衊和侮辱。
商經局回應通訊局裁決時指,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接連被裁定違反多項守則條文,情況非常嚴重,已經嚴正要求港台清楚表明接受通訊局對投訴所作出的裁決,並就此致歉;又要求港台檢視有關節目在製作和編輯過程中,是否有人員疏忽和失誤,並按檢視結果作出跟進或懲處。另外,商經局又促請港台全面檢討節目製作和編輯機制,確保所有節目能夠全面貫徹和體現《香港電台約章》訂明的公共目的和使命。
另一宗個案是有關去年9月22日在奇妙電視有限公司香港開電視播放的電視節目《歐聯最精彩》的投訴,通訊局同樣裁定投訴成立,並向奇妙電視發出勸喻,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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