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11名中港高官 林鄭及鄭若驊上榜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月中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美方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或實體,對象包括實施《港區國安法》的官員。美國財政部周五(7日)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鄭在內的11名中港官員。按照美國財政部的制裁名單,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方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此前有報道指,美國政府已定出制裁名單,惟特朗普傾向暫不出手,以免中美關係進一步緊張。不過,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烏利約特(John Ullyot)在回應有關報道時說,特朗普並未排除進一步制裁中國高層官員。
香港問責官員或行會成員宣誓就職時,都必需要放棄外國國籍,但其家人卻無限制,其中林鄭月娥丈夫及2名兒子皆為英國籍。林鄭月娥曾稱自己在美國沒有資產,也不嚮往去美國,形容美方制裁「不明道理、沒有邏輯」,對此會「一笑置之,嗤之以鼻」,又強調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若部分國家強行干預是違反國際法。
因應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特朗普上月在白宮召開記者會,稱已簽署《香港自治法案》,並簽署行政命令終止對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他周三(5日)表示,美國取消對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後,美國的證券交易所將會取得更多業務;香港將不會是一個成功的交易中心,而美國將會賺更多錢。
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美國國務院須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尋求破壞一國兩制的官員及相關人士名單,總統有權凍結上述人待在美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法案亦提供一年寬限期,讓金融機構中斷與相關人士的商業合作;寬限期過後若金融機構繼續合作,財政部將作出處罰。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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