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0-8-31 22:08:31

中國殲-20數量吃緊,戰時如何發揮性能優勢?



此前,我們對中國空軍殲-20型戰鬥機的批產現狀、列裝進度進行了初步分析,經過咱們的分析和解讀,相信絕大多數讀者應該能夠明白,中國航空工業批產殲-20的速度,目前依然相對比較緩慢,而中國空軍列裝殲-20的規模,目前也不算太多。

當然,不出大伊萬所料,這麽一個結論在讀者中再度引發了爭論,不少讀者認為大伊萬對航空工業與空軍的估計“過低”、“一點兒也不豪邁”,畢竟是“民族復興”、要和強敵對抗嘛,沒準殲-20的數量早都滿倉滿谷了呢。

不過,大伊萬還是要說啊,咱們在對自身的裝備規模、技戰術水平進行評估的時候,還是客觀一點、保守一點兒比較好,對自身實力過於自信、對強敵的實力不屑一顧、乃至“政治掛帥”認為裝備和戰鬥力“應該如何如何”,從本質上來說,一點好處都沒有。

戰鬥機戰術使用的基礎知識

而在明確了當前殲-20型戰鬥機在中國空軍中列裝數量較少、形成完整建制的旅團數量幾乎沒有、已經成建制形成戰鬥力的分隊數量也不多的現狀後,咱們也就可以試著探討一番殲-20型戰鬥機當前在中國空軍中的兵力運用、戰術使用了。

雖然可能在很多讀者看來,所謂的飛機戰術使用就是計算“一架四代機能打多少架三代機”,因此靠著這幾十架殲-20就能團滅次要假想敵的三代機機群了,最多無非也就是增加一個戰鬥出動率或者導彈命中率的變量。但實際上,如果把這些戰術飛機放到實際空軍戰役的場景中考量,咱們會很輕易地發現,很多事情完全沒有想象的那麽簡單。

最典型的,咱們就以理論上“某型制空戰鬥機”為例,即使能夠整建制調動某個裝備該型制空戰鬥機的航空兵旅團參加空軍戰役、並由該旅團負責獨立遂行某一戰役方向上的攻勢制空、防空截擊類任務,在這支部隊的戰術飛機數量一定、飛行員數量一定、維修和補給能力以及武器彈藥航材油料供給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全旅團也不可能做到“無限循環”式出動,而是戰鬥出動率與戰鬥出動強度從戰鬥首日開始即處於逐日遞減的態勢,待某一日降到較低水平後,就必須撤回整補。

而在無法整建制調動該部、只能動用分隊級別的該型戰術飛機部署到前線機場的情況下,則意味著該部隊事實上已經喪失了獨立遂行某一戰役方向上攻勢制空任務的能力,畢竟單一飛機的在空時間是有限的,要維持足夠的戰場控制時間,要麽意味著必須動用全旅團的飛機編組為多個出擊梯隊、以維持戰役空域內全天候、全時段的力量存在,避免因為己方出擊梯隊輪替不及時,被對方制空戰鬥機實施反擊、或者被對方的縱深遮斷類機型衝進來打砸搶。也就意味著出動的分隊一級單位只能獨立遂行某一戰術方向上的攻勢制空、防空攔截任務,畢竟飛機的性能再怎麽提升,四機編隊和雙機編隊所控制的空域面積、所能維持住的綿亙正面寬度必然相差甚大。

最後,如果該型飛機連分隊一級的作戰單位都拿不出來、只能拿出一個雙機編隊或四機編隊部署到前沿機場去,則意味著該部連獨立遂行某一戰術方向上的攻勢制空任務、或合同遂行某一戰役方向上的制空類任務都有困難,畢竟不是每個人或每架飛機都是“時間管理大師”。

以中國空軍先前公開過的消息,殲-10A型戰鬥機在大概十來年前曾經創下過中國空軍單日、單機最高的出動4架次、飛行8小時的紀錄,這意味著一個雙機編隊在最理想的狀態下,每日最多可以出動8個架次,活動時間維持在8到10小時之間。這別說負責某一戰役方向上的作戰了,連某一戰術方向上的作戰,都需要合同其它機型來聯合完成,或者乾脆只能作為戰役預備隊被部署在地面上待戰、采取應急出動模式來對付某些高價值目標了。

殲-20的戰術運用

故而,在分析了戰術航空兵部隊、分隊一級單位在通常情況下的運用模式後,結合殲-20型戰鬥機的批產、裝備現狀,咱們對中國空軍當下對殲-20型戰鬥機的兵力運用、戰術思想已經能夠猜的七七八八的了。

整建制調動殲-20旅團可能性不大,畢竟咱們先前已經說過了嘛,根據目前的媒體報道的消息看來,截止目前還沒有任何一支殲-20旅團整建制形成戰鬥力。

當然您要是想“整建制”調動殲-20部隊也可以,只能采取把多個不同戰區的殲-20分隊混合編組、重組成一個完整的旅團投入戰場的模式。大伊萬個人認為這種編組模式是存在的,但前提是:面對的假想敵必須足夠有分量,比如在對付具備強大的空軍戰役能力的強敵時,必須在預設戰役方向上建立強有力的、連續且綿亙的攻勢制空任務區,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對多支殲-20部隊混合重組、實施整合、以一個完整的航空兵旅團加入戰局,似乎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當然,當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殲-20型戰鬥機應當都不會以航空兵旅團建制加入戰局,而應當是以分隊為單位編組空中突擊集群,會同其它戰術機型同時遂行空中進攻戰役。要通過這一編組模式發揮出數量有限的殲-20部隊的戰鬥力,且真正做到航空兵跨區作戰、機動作戰、全程作戰,在兵力和戰術運用上唯一的實現途徑,似乎是類似於美軍當年搞的F-22A“快速猛禽”部署模式:

將殲-20分隊模塊化編組,形成“快速威龍”小隊,並將配套的武器裝備、航材設備等均實施模塊化收納,由運-20型戰役運輸機實施運輸。組建的“快速威龍”小隊將視戰略方向的變化、現地戰略態勢的發展,實施全域機動、靈活部署、靈活配置,既能夠在戰略上確保“改變戰略天平朝向”,又能夠在空中進攻戰役上增加我方的進攻手段、提高我軍的致勝概率,還能夠在戰術上增加多個第四代戰鬥機的出擊架次、負責某一最主要戰術方向上的制空作戰、兼顧地面待戰以對付對方的高價值目標。

這一兵力部署與戰術使用模式較為符合當前我軍列裝殲-20的現狀,但多少也要受到因飛機戰損、戰鬥出動率逐日遞減等因素的制約,很難維持長期作戰,只能用於時間較短的軍事衝突。

畢竟,就算是按照美國空軍自己的“快速猛禽”部署模式,按照積分卡推演推算出來的情況,美國空軍認為自己的“快速猛禽”能夠把戰鬥力維持在較高水平上、能夠給假想敵造成巨大殺傷的期限只有72小時,72小時後F-22A就因為戰損率提高、航材備件武備不足等因素,戰鬥出動率降低到較低水平而喪失戰術意義。大伊萬認為,同樣的整體作戰效率評價,可以用來形容和評估我軍“快速威龍”小隊的能力。

如何評價新疆部署兩架殲-20

最後,如果殲-20型戰鬥機連“快速威龍”小隊都拿不出來、只向邊境機場部署了兩架、四架,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咱們從本質上來說,就沒把那個對手太當回事。畢竟從咱們前文已經多次說明的情況、結合重型戰鬥機的反應速度、滯空時間、單日出擊強度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別說在最主要的戰術方向上形成空中巡邏遊獵任務區,就算是在一個比較重要的戰術方向上形成較為綿亙的攔截線,光靠這兩架殲-20都是沒戲的。這兩架殲-20能夠在戰鬥首日維持6個出擊架次許、在戰鬥次日維持4個出擊架次左右、第三個戰鬥日維持2到4個出擊架次、第四天開始只能採取本場待戰且視目標優先級因素、採取應急出動的模式,已經是超常發揮了。

故而,如果中國空軍真的在邊境機場部署了兩架殲-20戰機,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中國空軍似乎並不打算用它來投入到高強度且麻煩的空中戰鬥巡邏與遊獵任務中去,畢竟這麽兩架飛機的任何一個出擊架次都是非常寶貴的。而大概率是作為“一根針破一張網”的擊破體系的裝備,在我軍第一梯隊的第三代、三代半戰術飛機遂行防空壓制作戰、空中進攻作戰中成功壓制了對方的地面雷達、擊落了敵方部分戰術飛機、打開進攻通道後,開始沖上去搜殺對手部署在空中戰役縱深的高價值裝備,比如預警指揮與控制飛機、戰場監視與偵察情報飛機等等。

除了用於“擊破體系”,估計這兩架殲-20平時都是作為戰役預備隊在機場待戰,只有在部分戰役戰術方向上出現了比較難纏的對手戰術力量、我軍在空的掩護集群難以順利壓制的情況下,才會從機場實施戰鬥出航,以“生力軍”的面貌投入戰場,憑借技戰術多層次優勢迅速奪取戰鬥勝利。總的來說,大伊萬認為,這才是當前中國空軍殲-20型戰鬥機的正確打開方式。

當然,伴隨著中國空軍列裝的殲-20型戰鬥機數量越來越多,目測在2025年前,中國空軍將能夠在主要戰區各列裝一個齊裝滿員的殲-20型戰鬥機旅,確保主要空軍戰役方向上均能夠得到整建制的殲-20旅的支援。對於中國空軍列裝殲-20的進度與兵力運用方面的變化,我們也將持續保持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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