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24歲被告潛逃被扣台灣 法庭發拘捕令
台媒早前引述消息,指有5名香港年輕示威者於今年7月中下旬欲乘船偷渡往台灣,惟中途因耗盡燃料而漂流到東沙群島,被台方海巡署查獲,現關押在高雄。據報其中一人為涉嫌參與暴動及藏武的24歲男子吳仲謙,吳的案件今(15日)午在區域法院再訊,他缺席聆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將其通緝,代表他的范黃曹律師行亦向法庭申請正式終止代表他,法庭容後處理充公保釋金的事宜。案中三名被告分別為吳仲謙(24歲)、謝灼華(23歲)及周健豪(26歲),三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去年8月24日在九龍灣牛頭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
吳仲謙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該兩項控罪指,吳於去年8月24日,無牌管有兩部對講機,及管有行山杖、鉗及士巴拿。
謝灼華另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同日於在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總督察11827梅永罡。
吳今午缺席聆訊,其家人亦未見有到庭旁聽,代表吳的一名女律師向法庭表示,她於今年7月16日對上一次提訊時最後一次與吳會面,7月17日她曾與吳電話聯絡,惟自8月28日起她已無法用電話或WhatsApp聯絡對方,她於9月9日已就事件向法援署作出匯報。控方今午向法庭申請拘捕令,獲法庭批准。
同案被告謝灼華及周健豪今午則有出庭應訊,代表周的律師表示,周現與法援署商討一些事宜,故申請將案押後4星期,法庭將案押後至10月13日再訊。
吳、謝及周3人原獲准以5000港元現金保釋,保釋期間並須守宵禁令、不得離境及定期到警署報到等條件,謝及周獲准繼續保釋候訊。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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