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桐疑助「流亡」涉違國安法
■黃國桐在台灣開店聘用「流亡手足」,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fb截圖
台開店聘潛逃「手足」 越洋續煽暴播「獨」
由攬炒派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協助及發起,以聘用潛台罪犯、協助「流亡港人」作招徠的餐廳「保護傘」日前被人潑雞糞,嫌犯已經被拘捕,案件正在調查中。據悉,餐廳店長為黃國桐的港人助理周小姐,當時亦被淋雞糞。黃國桐在facebook回應事件時聲稱,「無懼打壓。繼續堅持,永不後退!」香港政法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倘黃國桐資助或協助的人中,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則黃國桐亦可能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一直與修例風波期間「流亡」到台灣的「抗爭者」有聯繫的黃國桐,聲稱部分在台灣的「抗爭者」感到「前路茫茫」,為讓他們「恢復正常生活」,遂發起所謂「保護傘」計劃,籌集資金在台開設餐廳及二手衣店,再為「抗爭者」申請工作簽註,讓他們自食其力。黃國桐此言,意味在有關店舖工作者,極可能是在修例風波期間涉嫌干犯了刑事罪行,甚至因此而被香港法院通緝者。
在台灣大學附近、於今年4月開設所謂「保護傘」餐廳並非單純地售賣食品,而是煽暴播「獨」的大本營:店內大量地以修例風波的煽暴文宣裝飾,包括餐廳牆上漆上大型的黑暴插畫及播「獨」海報,餐單印上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港獨」標語,以及鼓吹「台獨」的宣傳品。
馬恩國:捐款者或同違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若「保護傘」協助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港人,根據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犯罪的,即屬犯罪,而發起人黃國桐亦可能因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他解釋,「保護傘」以協助潛逃台灣的香港「手足」為目的,其主旨已與香港國安法違背,法院可以通過「保護傘」的名字本身,以及對黃國桐的犯罪意圖進行推斷和引申,若成功舉證即可檢控。
在所謂「潑屎」事件後,有些網民表示希望向「保護傘」捐款。馬恩國表示,若「保護傘」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則向其捐款的行為屬於資助犯罪的範疇,也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
何華漢:已觸及國安底線
九龍城區議員何華漢認為,所謂「保護傘」的設立是為潛逃者提供協助和資助,黃國桐有可能已觸及香港國安法的底線。身為律師,黃國桐理應對法律相當熟悉,專業人士應有自己的操守,絕對不能利用專業知識利用法律漏洞,踩線違規。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曾致電黃國桐查詢事件,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文匯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