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准黃碧雲保釋外出 撤回伍健偉保釋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5名被告早前獲准保釋,惟其中11人遭律政司提出覆核,高等法院今(11日)就黃碧雲和伍健偉的保釋覆核進行聆訊。法官拒絕律政司就黃碧雲的覆核申請,批准黃碧雲按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出的原有條件保釋外出;至於伍健偉,法官批准律政司的覆核,撤回伍健偉的保釋,伍健偉須繼續還押。【17:00】黃碧雲步離法庭時,一度向傳媒展示V字手勢,及後摟著丈夫佘雲楚的肩膀,與助理傾談。她表示,對獲准保釋重獲自由感到高興,感謝舊同事及同學為她寫信證明品格。她稱在囚其間心情平和,「因為我知我冇做錯嘢」,又稱上庭首幾天最辛苦,因知道有市民排隊聽審、晚上見到手機點點光,是對被收押的人最大的鼓舞。黃碧雲說,最掛念未能保釋的其他被告,希望他們盡快重獲自由及平安。
【11:50】伍健偉離開犯人欄前,特意說「各位,撐住呀,10年後再見」。伍健偉繼而高喊口號「願粹我命」,庭內群眾則回應「捍衛我城」,伍健偉則再喊「全民自救」,群眾回應道「打破宿命」。
【10:44】伍健偉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他出庭時帶笑向公眾席揮手,到場支持的天水連線成員高舉雙手揮手回應。
【10:25】黃碧雲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她步入犯人欄後即向親友揮手,原本背向犯人欄的丈夫即時轉身,高舉雙手向妻子打招呼。
法官杜麗冰再次向傳媒表示,收到部分記者的聯署信件,要求法庭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惟認為法庭需保障法律程序的完整,以及控辯雙方的利益,故拒絕作出有關豁免。她稱,明白傳媒需向公眾作出報道的職責,亦明白信件中提及「公開聆訊」的重要,故今次聆訊雖只屬內庭聆訊,法庭仍容許公眾和傳媒入庭旁聽。
黃碧雲保釋條件:
一、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二、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另外,交出10萬元保釋金、10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BNO、一星期4天向警署報到,以及遵守凌晨零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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