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1-3-17 21:09:57

曾籲同袍參加六四集會 檢控主任黃華芬遭停職


黃華芬(小圖)曾發內部電郵籲同袍參加「六四」集會。

《星島日報》得悉,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於一九年反修例風波,暴力示威爆發後,先後以當時「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損害司法制度」的電郵,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事隔九個月再於去年六月四日公然通過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呼籲全體檢控主任參與當晚未經批准的集會。消息稱,黃華芬早前被勒令「停職」接受調查,目前在律政司網頁內其姓名及職位已被刪去,只寫有「懸空」二字。有傳聞指黃華芬已離任。

記者:徐曉伊

至於曾在一九年九月在社交平台教導反修例示威者一旦被捕,「記住唔好講野,唔好簽任何文件直到律師來」的律政司檢控官OscarTAN,立即被刑事檢控專員調組,僅負責涉及海關的檢控工作,未幾被勒令調離刑事檢控科,轉為民事法律科工作,該陳姓檢控官後來向部門申請病假至今,一直未有上班,在內部的通訊錄中其名字及辦公室電話亦被刪去。

原駐守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於去年六月四日午飯時間,利用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發出電郵,內容表示「今日有甚麼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呢,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事」,電郵結尾更寫「今日將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最後一次的六四」,此番說話令人質疑黃企圖慫恿同袍參與同日未經批准的六四晚會。

《星島日報》記者當日成功致電黃華芬查詢為何發出此電郵着同袍參與六四晚會,或本身有否出席該晚會時,黃稱:「這是內部電郵,你(記者)有無睇個email先,嗰度唔係咁寫,唔好意思,Nocomment,唔好意思呀」,之後黃便掛斷電話。

黃華芬為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會前主席,他早於前年九月初以公會名義發出題為「警方公然說謊損害司法制度」的內部電郵,並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作出投訴。信中指出,八三一是一個敏感日子,但警方在八三一前拘捕七名知名人士,包括鄭松泰,黃之鋒及區諾軒等人,並於同日的記者會上,公開否認拘捕行動與八三一有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收到黃華芬的書面電郵後,即回覆對方表明,「律政司所有人員將繼續按照「檢控守則」的原則維護司法公正,以確保每一被告人獲得公平審訊」。律政司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對事件作出徹查,並調查黃是否也有在其他情況下,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或其他守則。

此外,律政司亦對黃所有有份參與過檢控案件的檔案作出覆核,看看會否有任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在處理上出現偏差,並謀求就這些案件作出補救。

陳姓檢控官一直未上班

另隸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陳姓檢控官,原本負責高等法院的案件,他於一九年九月多次在facebook留言,提及「整個刑事公義系統都因警權不受約束而蕩然無存」、「就算係示威者,你拉嗰啲人咪得囉,點解無差別施襲」,「奉勸各位回頭是岸」,其留言被截圖並在律政司內部瘋傳,由於他的言論疑似是支持示威者,被業內人士質疑他教人逃避刑責,以及能否公平公正處理相關案件,結果該檢控官即時被調職,不得再處理涉及警方的案件,去年更由刑事檢控科調去民事法律科工作,之後陳檢控官向部門請病假,至今仍未有現身。

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要求檢控人員不得受任何涉及調查、政治、傳媒、社群或個人的利益或陳述的因素影響。作為檢控人員,他們必須確保以個人身分所發表的意見,無礙他們以專業、不偏不倚的態度執行職務,並應該保持獨立及公正,尤其日後有機會處理相關的案件。

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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