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年來首次 歐盟就新疆人權制裁中國
中國與歐盟關係急轉直下,歐盟周一(27日)就新疆人權問題制裁中國,涉及4名中國官員及1個實體,是自1989年六四事件後,歐盟事隔32年再次制裁中國。
歐盟利用去年底通過的歐盟版《馬格尼茨基法案》實施制裁,分別是新疆前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海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王君正、新疆政法委書記王明山、新疆公安廳廳長陳明國;被制裁的實體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措施有旅遊禁令及凍結資產,歐盟公民及公司不得向制裁對象提供財政援助。
在此之前,歐盟就六四事件針對中國的制裁只餘下武器禁運。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張明上周二(16日)表示,中方反對動輒採取制裁的錯誤做法,更反對無視事實的肆意捏造,重申「我們希望對話,不希望對抗」,呼籲歐盟三思。他聲言若有人執意對抗,「責任所在,不敢有負國民,別無選擇,惟有奉陪」。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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