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利益輸送 光大實業前董事長和副總經理遭雙開
中紀委周五(19日)通報,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朱慧民,涉嫌受賄、違法放貸、重婚罪等4罪名,被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開除黨籍和公職。該公司前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智洋同日被雙開。有報道指,兩人去年受查,與他們任職光大銀行期間的利益輸送案有關。
通報指,朱慧民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違規使用公款購買消費貴州茅台酒;更隱瞞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等情況,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犯罪。他又利用職權為親屬牟取利益,違規審批貸款、插手工程項目,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又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另外,黃智洋簽訂虛假協議,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隱瞞家庭房產,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舉報信件;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資料顯示,現年54歲的朱慧民是河南扶溝人,自2000年1月進入光大銀行鄭州分行工作,歷任支行行長、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副行長。而現年52歲的黃智洋是河南羅山人,曾擔任光大銀行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鄭州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位。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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