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二選一」遭重罰逾182億元人幣
阿里巴巴 (09988) 因「二選一」行為被內地處以歷來最大的反壟斷罰款。內地市監局周六(10日)宣佈,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九條,對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網售平台實施「二選一」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阿里巴巴需繳交罰款金額相當於2019年境內銷售額4%,共計182.2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16億港元)。阿里巴巴表示,將於下周一(12日)香港時間上午8時召開分析師電話會議討論行政處罰決定。
阿里巴巴今早發表回應指,集團已收到市監局所發出的行政處罰書,阿里巴巴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有關安排,並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市監局表示,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並藉助市場力量、平台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因此對阿里巴巴作出處罰。
阿里巴巴在去年12月底時,旗下銷售平台涉「二選一」等壟斷行為被市監局立案調查。「二選一」意指商戶在跟平台簽訂合作關係時,需要同時放棄與平台其他特定對手合作。
人民日報﹕國家支持平台經濟發展態度不變
人民日報其後刑文,指壟斷為市場經濟大敵,市監局是次判罰阿里巴巴決定為依法規範,有力支持國家平台經濟發展,維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內文特別提到,是次判罰並不意味著否定國家支持平台經濟發展的態度有所改變,而是要「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內文亦指,相信在治理體系不斷健全下,平台經濟將迎來更大發展機遇。
央視亦發表評論表示,從平台經濟長遠發展角度來看,依法規範與支持發展「並不矛盾」。該文指,「規範是為了更好發展」,是次監管部門處罰阿里巴巴為「對企業發展是一次規範扶正」,「對行業環境是一次清理淨化」,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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