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爆竊兼被揭家藏港獨物品
學生組織「光城者」4名成員疑潛入一間學校爆竊被捕,警方及後於其家中搜出港獨物品,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之後再有多人被捕,包括「光城者」發言人阮嘉謙。該組織於凌晨(6日)1時許,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貼,指已有律師前去了解,下午2時許,有警員到涉事學校搜證,國安處人員經調查後,共拘5男女,涉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正被扣查。據悉,4名男生昨日(5日)清晨到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爆竊,部分人更為該校學生,主要就讀中五及中六,被保安發現後報警,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警方之後再拘捕多人,在部分人寓所找到港獨旗幟及標語,其後發現被捕者為學生組織「光城者」成員,經國安處人員深入調查後,今日於全港多區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15至24歲,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正被扣留調查。
東網記者於今午抵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發現於下午約2時許,有至少3名警方人員到場搜證,並於校園內收集手指模,至近下午4時,人員方離開。
此外,記者亦曾訪問數位剛放學的學生,惟學生均反映不知道有關事件,亦未曾聽聞過光城者。有該校老師亦指不清楚事件及警方曾到校園搜證。該校其後回應東網指,獲警方通知昨有人闖入校園,有關事件正由警方調查中,校方不作評論。
「光城者」曾於今年1月31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近砵蘭街及沙田港鐵站外設置街站,警方其後到場調查後,以涉嫌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分別向旺角街站的4男1女(13至24歲),和沙田街站的2男2女(15至19歲)分別發出5張及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東網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