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1-11-12 21:58:12

區議會改組 傳傾向將恢復委任制加入間選 縮減直選

區議會淪為「黑暴」基地,政府遲來的撥亂反正,要求全體區議員宣誓。宣誓結果塵埃落定,區議員人數大減,部分區議會更幾乎「全軍覆沒」,僅剩餘幾人,更被政府形容為殘缺不全。外界關注如何解決區議會運作問題,到底未來會是廢除區議會,還是全面改革區議會?有消息指,今屆區議會將「保持原狀」,而未來區議會仍會「存在」,但改革則是必須, 包括將恢復委任議席制;在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成員中,透過間接選舉產生議員,以及大幅縮減直接選舉席位,並待下届區議會落實。

早前有指政府正檢視區議會的組成,初步構思修例改制,將18區減至與立法會直選一樣變成10區;又指有3個考慮方案,其一,將一半議席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另一半由政府委任的分區委員會、防火會及滅罪會成員,透過間接選舉產生;其二是一半議席改為雙議席單票制,但另一半議席由政府委任;第3個方案,或所有議席均由政府委任。

但有消息人士透露,未來區議會將由3部分組成,政府傾向重設委任議席;分區委員會、滅罪會及防火會成員中間選產生部分議席;再加上直選議席。惟未知3者比例分布,仍有待進一步商討,但強調改革後將大大減少直選席位。

過去有政府官員表明,現時的區議會已是殘缺不全,又稱未來會處理區議員餘下2年多任期的功能及運作,但是否代表政府在短時間會着手改革?消息指,有關時間表方面,今屆區議會任期至2023年底,政府將不會在今屆區議會內「郁手」、「由得佢依家咁運作」,直至今屆任期完結。

由於區議會只是諮詢架構,沒有實際權力。政府早前亦已收回區議會在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撥款權,改為由民政事務總署、民政事務處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未來2年多的區議會,亦將由政府部門協助過渡。換言之,有關修訂建議或在下屆區議會才會落實。

至於何時把區議會新組成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會否在新一屆立法會上場或明年7月政府換屆後?據了解,由於距離區議會換屆仍有一段長時間,相信政府當局不急於處理,消息人士坦言「慢慢都唔遲」。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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