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黑暴」武器庫檢200改裝槍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警方破獲軍火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日前展開代號「拓宇」行動,搜查全港多區住宅及倉庫,檢獲近二百支改裝槍等武器,包括十一支威力媲美真槍實彈的預壓式高壓氣槍、六千多發鉛彈、一個煙霧彈發射裝置,以及刀斧等攻擊性武器和防彈板等軍用物資,行動中拘捕十名男女,警方表示被捕疑犯中,有不少人曾參與反修例暴力示威,不排除是潛藏社會暴力犯罪分子,正深入偵查是否有人打算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日重要日子發動襲擊。
警方搗破軍火庫拘捕十人,正調查是否有人企圖破壞選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昕,昨在記者會表示,警方根接獲情報後調查,發現一個潛在暴力犯罪集團,將槍械和武器儲存在倉庫,而較早前海關亦在機場貨運站截獲該集團一名成員從海外郵購回來的預壓式高壓氣槍,警方及至本周日和前日一連兩天採取「拓宇」搜捕行動。
16塊疑軍用級別防彈板
行動中,「○記」人員搜查各區十一個住宅及兩個貨倉,檢獲一支疑由模型榴彈發射器改造、以氣體推動的煙霧彈發射器,以及一百九十支經改動、槍口動能疑超過法例規定兩焦耳的氣槍,還有十一支預壓式高壓氣槍及相關裝備,例如高壓電動氣泵、氣樽及六千七百粒口徑點二五至點八二的鉛彈,又檢獲多把刀斧、六部對講機,以及多種戰略物資,包括九個軍用防毒面具、五個濾罐及十六塊疑為軍用級別的防彈板。陳昕指出,檢獲的大批氣槍,其槍口動能超過兩焦耳,當中預壓式高壓氣槍的威力更與真槍不相伯仲。
十名被捕者,包括九男一女(二十一至四十六歲),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未經許可進口戰略物資及無牌管有無綫電通訊器材,目前仍被扣查。據悉,警方經初步調查,暫未有資料顯示眾人有黑社會背景。
陳昕透露,被捕者中有不少人於兩年前曾參與暴力示威,他們雖非已知的暴力組織,但警方在今次行動檢獲大量具殺傷力武器,不排除是潛藏社會暴力分子,加上早前曾發生「七一」孤狼式襲警事件,警方十分關注這些襲擊事件會否死灰復燃,會加強情報搜集及主動調查,希望將潛在暴力組織偵破,亦會深入偵查是否有人打算在本月十九日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或其他喜慶或重要日子進行破壞。
動能超過兩焦耳可判囚14年
「○記」高級督察林欣鎏則指出,曾有暴力分子在過去兩年示威活動中,使用火藥及其他用化學物品自製的煙霧彈,亦有人利用是次警方檢獲的同類煙霧彈發射器,將自製煙霧彈射向人群及執法人員,持續製造混亂,意圖破壞社會安寧。今次檢獲的一百九十支經改動、槍口動能疑超過法例規定兩焦耳的氣槍,已交由警方軍械法證課作進一步檢驗,被搜獲的戰略物品,例如防毒面具、濾罐及防彈板,亦是暴力示威活動常見物品。
「○記」總督察蘇志兵補充,管有槍口動能超過兩焦耳的氣槍等發射器,須獲警務處處長批准及取得牌照,也需要嚴格遵守使用及儲存的規定,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屬違法,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經營槍械或彈藥,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進出口戰略物資則需要有工業貿易署發出的許可證,否則最高可監禁七年;無牌管有或使用無綫電通訊器材,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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