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炳墀判囚14周 准保釋上訴
侯志強不怕反擊:驚字點寫?【明報專訊】5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以13萬元賄選,上月被定罪還押近1個月後,昨被判囚3個月2周。裁判官相信簡因「太想服務社區而犯案」,考慮他高齡、對社會有貢獻酌情減刑。剛度過74歲生辰的簡,昨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雖可暫時脫離鐵窗,但仍要戴罪與家人做冬過年。其選舉對手侯志強則稱會「得閒請佢(簡炳墀)飲茶」,又指不擔心簡在上訴中反擊其證供﹕「唔驚!『驚』字點寫呀?」
律政司﹕申加刑先研報告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表示,會否申請加刑,要先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據和主控官報告。
昨日正值特首選委會成員選舉點票,一直代表簡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因身兼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未有到庭,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花近1小時作進一步求情。
清洪引述法庭早前索取的背景報告,指簡出身寒微,逐漸發展其馬壇事業及踏足政壇,對公眾有廣泛貢獻。他形容過去25日還押,對簡來說是嚴重的懲罰,連74歲生日(11月24日)也要在收押所度過。
知名人士求情 讚馬壇貢獻
接着他呈上約20封求情信,當中不少是知名人士,包括退休高院法官阮雲庭、前全國人大代表李鵬飛、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和黃成智、歌手譚詠麟、練馬師告東尼、部分上水村代表等。內容大致讚揚簡在馬壇的貢獻,是上水村民和政府之間的橋樑,以及捐款給國內山區興建學校等等,又提及簡年老,希望法官輕判。
清洪又稱,簡於1988至2003年間連任上水鄉委會主席,即使2003年落敗後,他仍然貢獻社會。今次事件令他賠上聲譽和別人的尊重,雖然類似案件以至少2個月即時監禁為量刑起點,但仍希望裁判官輕判,甚至考慮緩刑。
官認同「太想服務社區犯案」
裁判官黃宇榮判刑時稱,選舉制度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法庭必須確保選舉廉潔公平,不過他相信簡是由於太熱心要服務社群,才會如此愚蠢犯案,認為他再犯機會低,以判監5個月為起點,考慮簡的年紀、以及過往對社會寶貴貢獻,酬量減刑至3個月零2周。辯方隨即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獲裁判官批准,簡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交出旅行證件,並在24小時內提交上訴理據。
身為上水松柏塱村代表的簡炳墀,被指在今年2月27日於上水鄉原居民代表廖富壽的士多內,放下13萬元現金賄賂對方在鄉委會選舉投他一票。
【案件編號﹕FLCC1724/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18922/1.html
真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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