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2-5-10 22:27:00

阻礙港鐵襲警藏鐵釘 18歲大學生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1月12日有人發起「三罷」示威,一名大學男生被指將垃圾放到港鐵東鐵綫沙田與大圍站之間路軌上,他另涉襲警及管有64根鐵釘而被捕。經審訊後,涉案男生被裁定意圖危害乘客安全及襲警等罪名成立,今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彭亮廷指本案控罪嚴重,最令他感到痛心的,是被告不上學而去參與「三罷」。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本質不壞,惟心智未成熟,受他人影響而犯案,考慮到懲教主任的建議,最終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

18歲被告李澤輝早前被裁定危及鐵路乘客安全、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3罪罪成。裁判官今判刑時引用上訴庭案例,指判刑除要顧及被告更生,亦須考慮懲處被告、譴責其行為及阻嚇被告等因素。被告當時的襲警行為,可能激發在場人士情緒,引起他人效法。根據案例,3罪之中以危及鐵路乘客安全罪最嚴重,不論當時有否發生意外,重點是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危險源頭。惟裁判官亦指,感化官及懲教主任對被告有不錯的評價,報告亦建議判處更生中心,讓被告了結本案後,盡早完成學業。裁判官亦認為被告本質不壞,希望校方為被告保留學籍。

據控方案情,警方在2019年11月12日於文林路、明愛樂進學校對外馬路埋伏,其後到垃圾站外堵截疑犯。當中高級警員區永雄看見被告向路軌拋出一個半滿的黑色垃圾袋,遂大叫「警察」,並打算上前制止被告,原本背向區的被告即轉身及用右拳揮向區的左臉。區稱他避開及抽出警棍,打向該男子左大腿,最終在同事協助下制服被告,及在被告背囊中搜出共64支、長約1吋半的鐵釘。

案件編號:STCC 169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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