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涉限時內無申註冊 吳靄儀等6人拒認罪 押8.9審前...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兼前議員吳靄儀、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及在囚的前議員何秀蘭,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於本月初被捕。他們與基金秘書、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今早(24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案中6人今天均有到庭,他們不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排期8月9日作審前覆核,9月19日審訊,預計審期5天,控方有17名證人,並依賴8小時的影片。傳票控罪指稱,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6名被告今天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辯方指,本宗傳票案件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港元,如果控方用這麼多證據、時間去處理,「似乎有少少過分」,但辯方也強調自己並非教律政司辦事。辯方續稱,他們主要就法律議題作爭議,包括爭議基金是否屬於社團,亦會就小量事實議題作爭議,例如6人是否屬於幹事。裁判官批准本案以中文審訊,並容許辯方作法律陳詞時使用英文。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
東網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