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結案後天出獄 法庭下令何俊仁續就涉顛覆案還押
因多宗非法集結案罪成、至今服刑逾1年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本月初就仍未排期的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首次申請保釋。其申請今天(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訊,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拒絕何的申請,下令何須還押。何另放棄每8天做覆核保釋的權利。何俊仁(70歲、律師)今天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申請保釋,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就此案他將於9月14日再訊,繼續將案交付高院的程序。
翻查資料,何俊仁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去年5月18日開始還押。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之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預計於後天(22日)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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