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發清單禁港澳居民遊行受訪 台稱未新增限制
英國媒體報道稱,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周二(3日)發布「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禁止的行為包括遊行和受訪等,惟該文件目前已下架。台灣陸委會周二回應稱,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不得從事的非法活動目前仍在討論中,將供港澳居民參考。陸委會周三(4日)再次回應,指相關公告屬「誤植」,港澳居民赴台應遵守當地法律,政府並未提出任何新增的禁止或限制規定。
報道指,有關文件周二早上刊載於移民署網站公告欄,列出9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禁止的行為包括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參加遊行、抗爭等政治性質公眾活動;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地區,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另包括不得從事違反社會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不得未經許可工作,包括模特兒行騷;不得接受媒體邀請訪問;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的行為。
報道指,公告未寫明法律依據、罰則和「港澳居民」定義,目前不確定是僅限於在台短暫停留的入境人士,還是包含在台灣持有居留身份的港澳人士。報道引述某移民公司負責人表示,過去見過類似的清單,是針對大陸觀光客,但若相關限制適用於居留的港澳人士,很多人將失去集會自由和受訪的權利。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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