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3-3-27 22:42:11

警去信記協表示強烈不滿:應以實事求是為原則

警去信記協表示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今日(27日)在社交平台發聲明,近日收到不同新聞機構及記者反映,有多名記者遭不明男子跟蹤或監控的報告,強烈譴責滋擾記者的行為。警方至晚上向記協主席發信,指記協引述相關新聞工作者指跟蹤者懷疑是執法人員,未經查證而作出捕風捉影的揣測,除令所有執法人員聲譽受損之外,亦破壞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報道和評論的專業形象,表示極度遺憾及強烈不滿,應以實事求是為原則,避免發放未經查證及失實的報道和評論誤導市民。

聲明全文: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

主席先生:

三月二十五日來信收悉。

就來信指有記者懷疑被人跟蹤一事,警方於三月二十三日接獲一宗電子報案,報案人聲稱於三月二十二日早上懷疑被兩名不明男子由葵涌跟隨至堅尼地城。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葵青警區刑事部跟進,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至於來信所指,於三月二十一日有兩名男子在區域法院記者室外的公眾地方徘徊,警方未有接獲任何報案。

對於 貴會引述相關新聞工作者指跟蹤者懷疑是執法人員,未經查證而作出捕風捉影的揣測,除令所有執法人員聲譽受損之外,亦破壞新聞工作者一向以事實為依據作出報道和評論的專業形象,我們表示極度遺憾及強烈不滿。

警隊肩負偵查罪案、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職責及使命。若市民(包括記者)遭受恐嚇或滋擾,應立即報警,以便警方依法作出調查。

警方會繼續持守為社會及市民服務的原則,協助傳媒專業及安全地進行採訪工作;而傳媒亦應任履行專業責任,就新聞事件作出準確及中肯的報道和評論。本處呼籲 貴會與我們一起秉持專業精神,以事實為依歸,服務廣大市民。 

我們留意到 貴會今日於Facebook發出的聲明亦作出類似陳述。本處促請 貴會以實事求是為原則,避免發放未經查證及失實的報道和評論誤導市民。 

警務處助理處長(公共關係)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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