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施德來應民動要求補交共同綱領 趙家賢否認曾作相...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今午於西九龍法院指出九龍東初選參選人自發提交了提名表格附帶共同綱領,「戴耀廷提過當時要收埋佢哋提交嘅附件」,僅作存檔之用,未有張貼於票站外。趙續指共同綱領由部份政治素人提出,相信自戴耀廷製作的協調文件修訂而成,不知具體從何而來。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盤問指,施德來提交提名表格1、2日後收到民動人員來電,指當中未附上共同綱領,要求施德來簽署後補交,施德來按要求經WhatsApp補交。趙表示自己並不知情,否認曾指示民動職員主動收取共同綱領。
大律師黃廷光代表施德來盤問下,趙家賢同意民協關心基層,路線非常溫和務實。趙家賢提到2016年施德來擔任民協主席後認識對方,2017年起施德來經常出席民主動力地區選舉協調會議等,因此有緊密聯繫,趙形容施德來「好懂得尊重人」,面對不同意見即使被針對也好,也會一步步有理有節代表民協表達立場,「佢都重係好有禮貌地作回應,我未見過佢嗰種黃毓民式對鬧指罵」,作風溫和理性,一如民協。
黃廷光問到九龍東初選參選人是否需要提交共同綱領,趙指當時參選人自發提交,並非大會要求文件,當區六名參選人均提交了提名表格附帶共同綱領,「戴耀廷提過當時要收埋佢哋提交嘅附件」,僅作存檔之用,未有張貼於票站外。趙續指共同綱領由部份政治素人提出,相信自戴耀廷製作的協調文件修訂而成,不知具體從何而來。
黃廷光盤問下趙否認曾指示民動職員主動收取共同綱領,黃廷光提及施德來曾提交提名表格不止一次,6月20日第一次提交時並未附上共同綱領,後來才補上共同綱領。趙表示並不知情,憶述職員曾交代有部份參選人後補文件,惟自己不知就裡。黃廷光再展示譚得志提名表格及共同綱領,顯示譚於6月19日簽署提名表格,民動職員翌日簽收,譚6月22日再簽署共同綱領,故趙相信譚後來補交共同綱領。黃廷光指出施德來6月20日提交提名表格,1、2日後收到民動人員來電指當中未附上共同綱領,要求施德來簽署後補交,施德來按要求經WhatsApp補交,趙表示自己並不知情。
趙家賢另提到明天原訂有案在身,需要到其他法庭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出刑事案件優先,其後得悉趙家賢事務律師已去信法庭申請押後該案,相信會順利獲批,明早如常續審。翻查資料顯示,該案為一宗誹謗案件,原告為吳銳堂,趙家賢則為被告,案件原訂明日開審,為期三日。
星島日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