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大停電|政府高度關注供電事故 要求港燈4周內提交詳...
港島區今日(19日)凌晨發生大停電,時間長達約一小時,港燈指供電系統凌晨保養維修時設備發生故障,正調查原因。政府表示非常關注今次供電事故,機電工程署在凌晨約1時27分收到港燈按既定機制通報有關事故後,一直與港燈跟進事態發展,並監察港燈的修復工作進度。另外,機電署已要求港燈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就事故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機電署會繼續和港燈密切聯繫跟進,並敦促港燈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政府發言人指機電署根據《電力條例》(第406章 )監管電力公司的運作,以確保本港的電力供應安全可靠。《條例》闡述供電商的權力及責任,包括須在電力意外發生後向機電署署長提交報告,說明意外的起因,及已經採取或將會採取甚麼補救行動,以防再次發生意外。此外,機電署每月就電力公司的設施及營運工作進行巡查,以監察其技術及電力安全表現。機電署一直與電力公司保持緊密溝通,並定期舉行會議,商討供電設施的安全事宜。
政府:將審視供電事故會否觸及獎罰機制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電力公司每年都會就技術、環保及財務方面的表現進行核數檢討,當中包括電力公司客戶表現,並設有賞罰機制。其中,「供電可靠性」表現,是以港燈於該年度所達到的平均服務可用指數為量度標準。而「恢復供電」表現,是以港燈於該年度所達到的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為量度標準。《協議》內賞罰機制以年度結算計算,政府會在有關年度的核數檢討內跟進,並審視今次的供電事故會否觸及相關的獎罰機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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