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球會司法覆核環評報告 高院批准臨時暫緩執行 政府:9.1...
政府將於9月1日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並表明有意把「舊場」9.5公頃土地用來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高球場環評報告的決定,預計明年5月9日開審。哥球會上周申請暫緩執行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24日)批准臨時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哥球會歡迎法庭批准臨時暫緩令的決定,令高球場得以保持現狀,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決定暫緩執行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環評報告決定,但明確表示不影響土木工程拓展署展開為履行環評報告批准條件所作的房屋密度和布局檢討,政府尊重法庭裁決。政府會如期於9月1日收回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交代其後的場地管理及開放安排。城市規劃委員會將繼續推進現正進行的法定城規程序。
高浩文頒布書面判詞,批准哥球會申請臨時暫緩執行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但是次暫緩令並不影響土木工程拓展署繼續到高球場實地勘驗、拍照紀錄及樹木勘測等工作,檢視完畢後當局有可能會檢視建屋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參數,就視覺、景觀、空氣質素、噪音、交通等各方面的影響重新向環保署提交報告,再交由城規會審議,期間亦可諮詢有關政府部門,但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檢視不會涉及任何建築工程,故不會對環境造成任何損害。
政府方認為是次司法覆核沒有勝訴機會,因為政府今年6月底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超過50公頃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才須有環評報告,而高球場只有32公頃土地,本案所爭議的土地亦只有9.5公頃,故即使哥球會最終勝訴,成功推翻涉案環評報告,當局亦毋須再重新撰寫一份新的環評報告,只會令法庭判決淪為學術討論。惟法官認為涉案決定在今年5月11日獲有條件批准,但修例是在有條件批准涉案決定後完成,相信修例是否具追溯力一事有待爭辯。
法官提到,政府方表示土木工程拓展署願意承諾在24個月內或法庭作出裁決前,不在涉及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三個洞的9.5公頃擬建屋用地,進行任何有關興建公屋的前期建築工程,但哥球會不接納並堅持申請臨時暫緩執行涉案決定。哥球會表明若法庭不批暫緩令,或會嚴重影響高球場的環境現狀,危害其文化遺產及生態價值,而且證據顯示政府仍在進行規劃工作,明年底前亦不會實地動工,故批出暫緩令不會影響政府工程。
法官考慮到政府起初是計劃把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發展房屋,但及後根據環評報告建議,把擬建屋用地縮減至9.5公頃土地,約22公頃用地則劃為「保育暨康樂」地帶,避免破壞較高生態價值的土地,旨在減少環境影響。法官認為值得爭辯的是,如果研究結果顯示涉案土地建屋計劃不可行,便沒有理由阻止涉案32公頃土地繼續用作高爾夫球場,甚至沒有必要收回該32公頃土地,否則將損害公衆利益,無法保護「舊場」的文化遺產,亦失去舉辦國際高爾夫球錦標賽為香港帶來的利益。
法官認同政府方表示最極端的解決方法是把該32公頃土地回復原狀用作高爾夫球場,但即使涉案決定及環評報告被推翻,政府仍可設法發展房屋。而環保署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明顯不滿意環評報告,才會在審議過程中要求當局提供進一步資料,而環保署最終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政府在今年6月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超過50公頃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才須有環評報告,即是有約維園2.5倍面積或約46個標準足球場大的土地,才需要按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環評報告指出高球場有過百年歷史,應被視爲文物古蹟,「舊場」更是香港現存最古老的高爾夫球場,亦被視爲亞洲最優秀的高爾夫球場之一,曾舉行不少高爾夫球專業錦標賽,文物價值有待古物諮詢委員會評估。哥球會質疑環評報告未能確定發展計劃對高球場影響,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構成法律上出錯。法官認為「舊場」被認定是重要的文化遺產,在「舊場」上建屋一事本身已可確定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破壞「舊場」的完整性,故哥球會有強而有力的理據去爭議此點。
對於高球場內的潛在古樹名木及珍稀瀕危的野生中國水松,法官認為環評報告的確沒有分析建屋計劃會為它們帶來甚麼影響,故看來有強烈證據顯示環評報告有所不足,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足以令法官認為哥球會已成功就其司法覆核申請確立了有力的表面證據。雖然《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今年6月底修例後令不足50公頃的土地毋須進行環評,但涉案決定在今年5月11日獲有條件批准,相信修例是否具追溯力一事有待爭辯。
法官表示政府既無計劃在涉案土地營運高爾夫球場,亦可能沒有營運高爾夫球場的相關經驗或專業知識,而是次司法覆核雖然不會影響政府收地,政府亦有權決定任何合適的土地用途,但若建屋計劃並不可行,政府便沒有理由盲目干預文化遺產,把土地改為靜態公園。法官另提出,是次司法覆核的結果將影響涉案土地未來的用途,惟即使涉案決定及環評報告日後被推翻,政府亦未承諾在重啟發展計劃時會否繼續進行環評程序,故法官認為下令環保署重新考慮決定一事並不只是學術討論。
萬一涉案決定被推翻,環保署需重新考慮環評報告再作判斷,又或需製作新環評報告去考慮建屋計劃是否可行,更可能引致各式各樣的連鎖影響,如讓政府繼續推行發展計劃,則會令建屋計劃成為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有嚴重風險會破壞到涉案土地的生態和文化遺產,而且未來數月政府亦會借出涉案土地,讓哥球會在「舊場」舉辦國際高爾夫球錦標賽,所以決定批出暫緩執行令,設法確保高球場可維持現狀,亦認為暫緩令不會對有關公屋供應的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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