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相信JPEX是騙局 要求電訊商防止傳送詐騙訊息及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違規經營,至今共11人涉嫌「串謀詐騙」被捕。據了解,執法部門已聯絡電訊商阻截用戶登入JPEX網站等,消息指部分電訊商已響應指示。今日(22日)執法部門表示,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2(c)條、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12.1(c)條,以及《電訊條例》(第106章)第8(1)(aa)條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類別牌照」)條件第15.1(c)條,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可發出業務守則,就保障和促進消費者在電訊產品及服務方面的利益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
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2(e)條和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12.1(d)條,通訊局可發出業務守則,就正確、有效率及可靠的電訊操作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而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53條或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29條,持牌人須防止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電話或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
此外,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6D(1)條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1條,持牌人須遵守通訊局為了就《電訊條例》的任何條文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的任何牌照條件提供實務指導而發出的指引或業務守則。由此可見,通訊業有責任保障消費者,以及防止詐騙等罪行發生。
根據調查資料所得,執法部門有理由相信名為「JPEX」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是一個騙局。有見及此,執法部門已經要求電訊持牌人對有關網站按以上法例基礎採取適當行動,持牌人須防止有關網站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目的為防止任何人進一步墮入騙局及蒙受損失。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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