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 (2017-2030年)(修編)
目 錄一、發展基礎 1
(一)資源條件 1
(二)發展環境 2
二、總體要求 4
(一)指導思想 4
(二)基本原則 5
(三)發展目標 6
三、場址布局 6
(一)布局原則 7
(二)布局規劃 7
四、項目建設 17
(一)開發時序 17
(二)電網配套 18
五、產業發展 20
(一)推動風電技術進步 20
(二)促進裝備制造業做強做大 21
(三)完善開發服務體系 22
六、環境保護 22
(一)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22
(二)環境影響評價 25
(三)環境保護要求 26
七、投資和效益估算 27
(一)投資估算 27
(二)效益估算 27
八、組織實施 27
(一)加強統籌協調 27
(二)落實扶持政策 28
(三)創新監管方式 29
(四)加強實施評估 29
附表: 廣東省海上風電規劃場址表 30
附圖:廣東省海上風電規劃場址分布圖(2017-2030年)
二○一八年四月
海上風電具有資源豐富、發電利用小時數相對較高、技術相對高端的特點,是新能源發展的前沿領域,是我省可再生能源中最具規模化發展潛力的領域。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國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廣東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等相關規劃,結合我省海上風電發展實際,對2012年印發的《廣東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進行修編,制定《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年)(修編)》。規劃年限為2017年到2030年,近期至2020年,遠期至2030年。規劃範圍包括離岸距離不少於10公里、水深50米內的近海海域。
一、發展基礎
(一)資源條件。
我省擁有4114公里海岸線和41.93萬平方公里遼闊海域,港灣眾多,島嶼星羅棋布。沿海處於亞熱帶和南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區,冬、夏季季候風特徵十分明顯。冬季風出現在11月到翌年3月,沿海被大陸性極地冷高壓控制,盛行偏北風,氣流比較乾冷;夏季風發生在4月到10月,受來自海洋的暖濕氣流影響,盛行偏南風,氣流比較濕暖。獨特的自然地理條件,形成了我省特殊的風能資源分布特點,全省近海海域風能資源理論總儲量約為1億千瓦,實際可開發容量需綜合考慮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生態保護、港口通航、海底光纜及油氣管道布置、軍事設施影響等多方面因素確定。
我省沿海海面100米高度層年平均風速可達7米/秒以上,並呈現東高西低的分布態勢,在離岸略遠的粵東海域,年平均風速可達8-9米/秒或以上;有效風能密度大於等於200瓦/平方米的等值線平行於海岸線,沿海島嶼的風能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以上,粵東海域甚至可到750瓦/平方米。粵東海域風功率密度等級可達5-6級,粵西、珠三角海域為3-4級,呈現出自東向西遞減、自近岸向海中遞增的趨勢。全省海域大於等於3米/秒的風速全年出現時間約7200-8200小時,有效風力出現時間百分率可達82%-93%,可利用有效風速小時數較高。風向頻率和風能密度的方向分布主要集中在NNE(東北偏北)~ENE(東北偏東)方向上。綜合湍流強度、強風湍流強度(≧15米/秒)和主導風向湍流強度(NNE~ENE)一般不超過0.10,湍流強度較低。我省沿海平均風速較大,風功率密度和風能利用小時數較高,湍流強度較低,風能資源豐富、品質較好。
同時,我省也是我國熱帶氣旋影響最為頻繁的省份,登陸的熱帶氣旋超過登陸我國熱帶氣旋總數的40%。熱帶氣旋對海上風電場有利有弊,當熱帶氣旋的風速較低時,會帶來很好的滿負荷發電收益;當強烈熱帶氣旋風速較高時會對風電機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響,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應予以足夠重視。
(二)發展環境。
1.發展現狀。
全球能源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實現化石能源體系向低碳能源體系的轉變,最終進入以新能源為主的綠色低碳能源時代。《巴黎協定》簽約國中90%以上的國家都設定了新能源發展目標,尤其是歐洲,已將海上風電作為新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截至2016年,全世界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438萬千瓦,其中英國516萬千瓦,德國411萬千瓦,逐步形成了以歐洲為中心、亞洲和北美快速跟進的格局。預計到2020年底,全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可達4000萬千瓦。“十二五”時期,我國新能源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海上風電是其中的重要領域。國家組織沿海各省(市)編制海上風電發展規劃,推動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制定了海上風電標桿電價、全額保障收購等政策體系,積極推動海上風電發展。截至2016年底,全國建成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48萬千瓦,其中江蘇112萬千瓦、上海30萬千瓦、福建6萬千瓦。
“十二五”以來,我省有序推進海上風電開發。2016年我省首個海上風電示範項目——珠海桂山海上風電項目12萬千瓦獲核准開工建設,目前還有一批海上風電項目正在推進前期工作。但由於各方對發展海上風電的認識不統一,以及海上風電開發成本較高等原因,我省“十二五”期間海上風電開發未達預期,總體進展緩慢,離2012年國家能源局批覆的《廣東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差距較大。
2.機遇與挑戰。
——發展機遇
全球能源轉型為海上風電發展提供了廣闊市場空間。當前,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與常規能源的清潔低碳化將是能源發展的基本趨勢,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主流方向。全球海上風電發展已進入新階段。
宏觀政策環境為海上風電產業提供了發展機遇。我省是能源消費大省,能源結構仍以煤、油等化石能源為主,面臨巨大的資源和環境壓力,發展海上風電等新能源是我省能源結構優化轉型的迫切要求。《國家能源局關於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我省到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比重達到7%(我省2016年的佔比只有1.9%),為實現該目標,我省必須加快發展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
電力體制改革為海上風電發展增添了新的動力。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構建現代競爭性電力市場,逐步放開發用電計劃、建立優先發電制度。在新的電力體制條件下,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有利於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和公平參與市場交易。
——面臨挑戰
經濟性是制約海上風電發展的重要因素。與傳統的化石能源電力相比,海上風電的發電成本仍較高,項目單位千瓦投資約2萬元。目前我國近海風電實行統一電價0.85元/千瓦時,一些風能資源相對差的海域預期投資收益不甚理想。
海上風電對設備和施工技術要求較高。海上風電機組需要攻克抗台風、防鹽霧腐蝕等技術挑戰,且海上風電施工需要專業施工隊伍和施工船舶,對施工有較高的要求。
海上風電涉及面廣導致前期工作時間較長。海上風電項目選址和建設涉及海洋、海事、航運、軍事等多方面,選址和建設不確定因素多,程序相對覆雜,前期工作需時較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發展戰略,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大趨勢,加快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規劃布局我省海上風電場址,近期重點開發建設近海淺水區海上風電,根據海上風電技術發展水平逐步合理開發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實現海上風電規模化、集約化、可持續開發,努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在全省全社會用電量中的比重。積極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以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帶動風電裝備及服務業發展,以龍頭企業為依托實現全產業鏈發展,將我省海上風電產業打造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支持綜合實力強、有開發經驗的風電開發企業參與我省海上風電開發。省發展改革、海洋與漁業等部門要提前介入、主動作為,簡化審批程序,創新監管方式,落實扶持政策,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問題,促進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實現海上風電快速發展。
2.堅持規模化與集約化開發相統一。
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對已開展測風等前期工作的項目,鼓勵通過與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組建聯合體等方式實現資源優化整合;對尚未配置的場址資源,選取綜合實力強的企業集中連片開發,打造若干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 集約化開發海上風電,合理布局、統一規劃、共建共用陸上集控中心、運營維護基地、送出工程等公用基礎設施,降低海上風電工程總體造價,節約、集約使用海域和岸線資源。
3.堅持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有效銜接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生態紅線、海島保護規劃、沿海航道規劃、錨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軍事設施布局等相關方面,統籌考慮開發強度和資源承載能力,合理布局、有序開發海上風電。落實建設運營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監測和保護措施,實現海洋開發和海洋保護雙贏。
4.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發展相促進。
通過海上風能資源規模化開發,帶動風電產業和裝備制造骨幹企業做強、做大,提高海上風電產業研發制造水平和系統集成能力。通過風電技術進步、裝備制造水平和服務能力提高,更好地支撐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底,開工建設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200萬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產200萬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風電研發、裝備制造和運營維護基地,設備研發、制造和服務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到2030年底,建成投產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約3000萬千瓦,形成整機制造、關鍵零部件生產、海工施工及相關服務業協調發展的海上風電產業體系,海上風電設備研發、制造和服務水平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我省海上風電產業成為國際競爭力強的優勢產業之一。
三、場址布局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工作大綱的通知》和《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合理布局海上風電場址。
(一)布局原則。
1.風能資源條件良好。100米高度年平均風速大於7.5米/秒,年平均風功率密度≥400瓦/平方米,主導風向頻率在30%以上且比較穩定的海區。
2.滿足“雙十”要求。海上風電場址原則上應布局在離岸不少於10公里、灘塗寬度超過10公里時水深不得少於10米的海域。
3. 集約節約用海。單個海上風電場規劃裝機容量根據風電場外緣邊線包絡海域面積按照每10萬千瓦16平方公里以內確定。
4.避開重要、敏感、脆弱生態區域以及劃定的海洋生態紅線限制區域。場址布局應符合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滿足環境和生態保護要求,禁止開發利用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限制區域和無居民海島,避開航道、錨地和禁航區,避開通信、電力、油氣等海底管線的保護範圍以及軍事設施涉及的範圍。嚴格限制無居民海島風電建設。
5.規模化開發。場址應具備成片開發的條件,可以利用共用施工基地和運維基地,避免零散開發。陸上設施功能布局和用地安排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岸線規劃等。
6.併網條件較好。場址盡量靠近合適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或電網,送出海纜距岸較近,規劃容量較大的海上風電場送出海纜路由應相對集中。
(二)布局規劃。
根據風能資源分布情況,綜合考慮建設條件、產業基地配套和項目經濟性等因素,全省規劃海上風電場址23個,總裝機容量6685萬千瓦。包括:近海淺水區(35米水深以內)海上風電場址15個,裝機容量985萬千瓦,其中粵東海域415萬千瓦,珠三角海域150萬千瓦,粵西海域420萬千瓦;近海深水區(35-50米水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8個,裝機容量5700萬千瓦,分布在粵東、粵西海域。近海深水區場址主要作為我省海上風電遠期開發建設儲備場址,待相關技術成熟、開發建設成本下降後合理推進開發。
1. 近海淺水區。
——粵東海域
粵東海域作為我省風能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發展海上風電潛力巨大,是我省海上風電重點規劃發展區域,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7個,裝機容量415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1)汕頭洋東海上風電場。
汕頭洋東海上風電場位於汕頭市南澳島東南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南澳島10公里,最遠端距離南澳島2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40平方公里,水深在26-32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5萬千瓦。
(2)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
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位於汕頭市南澳島南面,濠江區達濠東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南澳島12公里,最遠端距離達濠島25公里。場址中間預留間距1.5公里的小型船舶通道。場址用海面積112平方公里,水深在16-29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70萬千瓦。
(3)汕頭海門海上風電場。
汕頭海門海上風電場位於汕頭市海門鎮南面海域,因歐亞光纜分割成三部分,分別是海門場址一、場址二和場址三,場址間距4公里,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約2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45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44平方公里,水深在30-35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90萬千瓦。
(4)揭陽靖海海上風電場。
揭陽靖海海上風電場位於揭陽市靖海鎮東南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靖海鎮陸岸2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24平方公里,水深31-35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15萬千瓦。
(5)揭陽神泉海上風電場。
揭陽神泉海上風電場位於揭陽市神泉鎮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神泉鎮陸岸25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5公裏。場址用海面積120平方公里,水深32-37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75萬千瓦。
(6)汕尾後湖海上風電場。
汕尾後湖海上風電場位於汕尾市湖東至甲子鎮一線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1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4公里。場址用海面積80平方公里,水深23-27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50萬千瓦。
(7)汕尾甲子海上風電場。
汕尾甲子海上風電場位於汕尾市後湖海上風電場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25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5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44平方公里,水深30-35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90萬千瓦。
表1 粵東近海淺水區規劃場址情況表
序號 所屬地市 場址名稱 用海面積(平方公里) 規劃容量(萬千瓦) 角點 北緯(度分秒) 東經(度分秒)
1 汕頭市 洋東海上風電場 40 25 1 23°23′45.60″ 117°13′44.40″
2 23°25′37.20″ 117°18′10.80″
3 23°23′16.80″ 117°20′06.00″
4 23°21′36.00″ 117°18′03.60″
2 勒門海上風電場(場址一) 56 35 1 23°17′56.40″ 117°1′08.40″
2 23°17′56.40″ 117°5′20.40″
3 23°14′49.20″ 117°5′20.40″
4 23°14′49.20″ 116°58′19.20″
勒門海上風電場(場址二) 56 35 1 23°13′58.80″ 116°57′36.00″
2 23°13′58.80″ 117°7′12.00″
3 23°13′22.80″ 117°8′24.00″
4 23°11′34.80″ 117°3′25.20″
5 23°13′08.40″ 116°56′49.20″
3 海門海上風電場(場址一) 96 60 1 23°0′48.96″ 116°49′01.20″
2 22°52′55.20″ 116°55′58.80″
3 22°51′05.04″ 116°50′53.52″
4 23°0′07.92″ 116°48′27.36″
海門海上風電場(場址二) 32 20 1 22°50′20.40″ 116°48′51.48″
2 22°49′54.84″ 116°47′41.64″
3 22°58′13.44″ 116°46′44.04″
4 22°57′09.36″ 116°45′46.08″
海門海上風電場(場址三) 16 10 1 22°49′10.20″ 116°45′39.60″
2 22°48′57.24″ 116°45′04.32″
3 22°55′15.96″ 116°44′03.48″
4 22°54′28.44″ 116°43′20.28″
4 揭陽市 靖海海上風電場 24 15 1 22°48′08.28″ 116°42′51.12″
2 22°47′30.12″ 116°41′07.08″
3 22°50′55.68″ 116°40′08.04″
4 22°52′34.32″ 116°41′37.32″
5 神泉海上風電場 120 75 1 22°44′38.40″ 116°30′50.40″
2 22°43′37.20″ 116°31′12.00″
3 22°35′24.00″ 116°13′01.20″
4 22°39′54.00″ 116°13′01.20″
5 22°42′14.40″ 116°20′34.80″
6 22°40′58.80″ 116°21′03.60″
6 汕尾市 後湖海上風電場 80 50 1 22°46′49.44″ 116°13′02.64″
2 22°45′25.20″ 116°13′02.64″
3 22°39′25.20″ 115°54′10.80″
4 22°40′41.16″ 115°53′00.96″
5 22°44′18.60″ 116°3′47.52″
6 22°43′38.64″ 116°6′30.60″
7 甲子海上風電場 144 90 1 22°39′54.00″ 116°13′01.20″
2 22°35′24.00″ 116°13′01.20″
3 22°30′39.60″ 116°2′38.40″
4 22°36′39.60″ 116°2′38.40″
合計 664 415
註:場址實際建設裝機容量根據具體工程技術論證確定。
——珠三角海域
珠三角海域周邊集中了我省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海上風電消納優勢明顯,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3個,裝機容量15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1)惠州港口海上風電場。
惠州港口海上風電場位於惠州市港口鎮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港口鎮陸岸24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8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60平方公里,水深31-39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100萬千瓦。
(2)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
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位於珠海市萬山區三角島東側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珠海市陸岸13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22公里。場址用海面積32平方公里,水深5-9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0萬千瓦。
(3)珠海金灣海上風電場。
珠海金灣海上風電場位於珠海市三竈島東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三竈島、高欄島陸岸1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6公里。場址用海面積48平方公里,水深12-19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30萬千瓦。
表2 珠三角近海淺水區規劃場址情況表
序號 所屬地市 場址名稱 用海面積(平方公里) 規劃容量(萬千瓦) 角點 北緯(度分秒) 東經(度分秒)
1 惠州市 港口海上風電場 160 100 1 22°20′49.20″ 115°1′26.40″
2 22°14′24.00″ 115°1′26.40″
3 22°14′24.00″ 114°51′57.60″
4 22°17′38.40″ 114°50′38.40″
5 22°19′12.00″ 114°53′24.00″
2 珠海市 桂山海上風電場 32 20 1 22°9′46.44″ 113°45′19.08″
2 22°5′19.68″ 113°45′29.16″
3 22°5′21.84″ 113°42′59.76″
4 22°6′25.56″ 113°41′48.84″
5 22°7′36.12″ 113°41′48.48″
6 22°10′27.48″ 113°43′38.28″
3 金灣海上風電場 48 30 1 21°56′31.20″ 113°28′48.00″
2 21°55′26.40″ 113°29′27.60″
3 21°52′22.80″ 113°27′32.40″
4 21°52′22.80″ 113°22′58.80″
5 21°54′03.60″ 113°22′58.80″
合計 240 150
註:場址實際建設裝機容量根據具體工程技術論證確定。
——粵西海域
粵西海域風資源分布受陸岸影響大,北部灣海域風能資源一般,雷州半島以東海域風能資源較好,受珠江口泥沙遷移和沈積影響,水深變化較緩,具備成規模開發海上風電的地質條件, 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5個,裝機容量42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1)陽江南鵬島海上風電場。
陽江南鵬島海上風電場位於陽江市南鵬島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陽江市陸岸2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4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12平方公里,水深21-3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70萬千瓦。
(2)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
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位於陽江市沙扒鎮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沙扒鎮陸岸12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5公里。場址用海面積368平方公里,水深23-3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30萬千瓦。
(3)湛江外羅海上風電場。
湛江外羅海上風電場位於湛江市外羅鎮東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外羅鎮陸岸1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2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64平方公里,水深19米以內,規劃裝機容量40萬千瓦。
(4)湛江新寮海上風電場。
湛江新寮海上風電場位於湛江市新寮島東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新寮鎮陸岸1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6公里。風電場場址範圍涉海面積32平方公里,水深6-9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0萬千瓦。
(5)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
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位於湛江市外羅鎮東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外羅鎮陸岸2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35公里。場址用海面積96平方公里,水深5-21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60萬千瓦。
表3 粵西近海淺水區規劃場址情況表
序號 所屬地市 場址名稱 用海面積(平方公里) 規劃容量(萬千瓦) 角點 北緯(度分秒) 東經(度分秒)
1 陽江市 南鵬島海上風電場 112 70 1 21°30′25.20″ 112°17′06.00″
2 21°23′02.40″ 112°17′06.00″
3 21°21′10.80″ 112°10′01.20″
4 21°30′25.20″ 112°10′01.20″
2 沙扒海上風電場 368 230 1 21°22′37.20″ 111°39′54.00″
2 21°13′12.00″ 111°39′54.00″
3 21°13′12.00″ 111°27′10.80″
4 21°22′26.40″ 111°27′10.80″
3 湛江市 外羅海上風電場 64 40 1 20°38′02.40″ 110°39′21.60″
2 20°36′07.20″ 110°40′15.60″
3 20°31′55.20″ 110°38′52.80″
4 20°31′38.64″ 110°36′36.72″
5 20°33′46.08″ 110°35′40.92″
6 20°35′34.80″ 110°34′31.80″
4 新寮海上風電場 32 20 1 20°44′51.36″ 110°35′04.92″
2 20°40′19.56″ 110°34′58.08″
3 20°41′07.80″ 110°33′06.84″
4 20°44′17.16″ 110°31′10.20″
5 20°44′51.36″ 110°31′10.20″
5 徐聞海上風電場 96 60 1 20°39′32.40″ 110°47′31.20″
2 20°31′37.20″ 110°47′31.20″
3 20°31′44.40″ 110°42′28.80″
4 20°36′28.80″ 110°43′55.20″
5 20°39′32.40″ 110°42′25.20″
合計 672 420
註:場址實際建設裝機容量根據具體工程技術論證確定。
2. 近海深水區。
——粵東海域
在水深35-50米之間的海域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6個,裝機容量500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1)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一。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25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4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368平方公里,水深35-4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30萬千瓦。
(2)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二。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48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85公里。場址用海面積2272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1420萬千瓦。
(3)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三。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6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2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200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750萬千瓦。
(4)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四。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6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5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864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540萬千瓦。
(5)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五。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60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6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1056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660萬千瓦。
(6)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六。
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62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170公里。場址用海面積2240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1400萬千瓦。
表4 粵東近海深水區規劃場址情況表
場址名稱 用海面積(平方公里) 規劃容量(萬千瓦) 角點 北緯(度分秒) 東經(度分秒)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一 368 230 1 22°43′37.20″ 116°31′12.00″
2 22°38′20.40″ 116°32′52.80″
3 22°28′30.00″ 116°2′38.40″
4 22°30′39.60″ 116°2′38.40″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二 2272 1420 1 22°34′26.40″ 116°46′55.20″
2 22°14′06.00″ 116°51′32.40″
3 22°13′01.20″ 115°56′16.80″
4 22°14′24.00″ 115°45′54.00″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三 1200 750 1 22°42′54.00″ 117°2′49.20″
2 22°21′32.40″ 117°19′48.00″
3 22°14′34.80″ 117°0′43.20″
4 22°37′04.80″ 116°54′39.60″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四 864 540 1 22°48′32.40″ 117°9′28.80″
2 22°18′57.60″ 117°46′30.00″
3 22°17′24.00″ 117°34′30.00″
4 22°46′26.40″ 117°6′54.00″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五 1056 660 1 22°52′08.40″ 117°14′09.60″
2 22°24′25.20″ 117°59′31.20″
3 22°20′06.00″ 117°48′46.80″
4 22°49′48.00″ 117°11′16.80″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六 2240 1400 1 23°6′43.20″ 117°34′08.40″
2 22°26′20.40″ 118°8′20.40″
3 22°24′46.80″ 118°3′18.00″
4 22°54′03.60″ 117°15′39.60″
合計 8000 5000
註:場址實際建設裝機容量根據具體工程技術論證確定。
——粵西海域
在水深35-50米之間的海域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2個,裝機容量700萬千瓦。具體情況如下:
(1)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一。
場址位於陽江市沙扒鎮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45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82公里。場址用海面積800平方公里,水深35-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500萬千瓦。
(2)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二。
場址位於陽江市南鵬島南面海域,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55公里,最遠端距離陸岸82公里。場址用海面積320平方公里,水深40-50米之間,規劃裝機容量200萬千瓦。
表5 粵西近海深水區規劃場址情況表
場址名稱 用海面積(平方公里) 規劃容量(萬千瓦) 角點 北緯(度分秒) 東經(度分秒)
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一 800 500 1 21°4′08.40″ 111°27′10.80″
2 21°7′30.72″ 111°39′52.20″
3 20°47′42.72″ 111°39′52.20″
4 20°42′43.92″ 111°27′10.80″
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二 320 200 1 21°12′50.40″ 112°10′01.20″
2 21°12′50.40″ 112°17′06.00″
3 21°0′25.20″ 112°17′06.00″
4 20°57′18.00″ 112°14′38.40″
5 20°57′18.00″ 112°10′01.20″
合計 1120 700
註:場址實際建設裝機容量根據具體工程技術論證確定。
四、項目建設
(一)開發時序。
根據規劃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場址風能資源狀況、工程建設條件、接入系統條件、環境影響、財務評價等因素,綜合比選確定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時序。近期主要推進近海淺水區海上風電開發建設;近海深水區場址離岸距離較遠且水深較深,可能對航道、港口、軍事等有影響,且存在海上風電基礎、海纜送出等技術瓶頸,經濟性相對較差,待技術成熟後,遠期開發建設。
——2017年:繼續建設珠海桂山海上風電項目一期(12萬千瓦);確保陽江南鵬島(共70萬千瓦,其中一個項目為40萬千瓦,另一個項目為30萬千瓦)、湛江外羅一期(20萬千瓦)、陽江沙扒一期(共60萬千瓦,分為兩個30萬千瓦的項目)等5個海上風電項目全面開工建設。
——2018年:重點推進揭陽靖海(15萬千瓦)、揭陽神泉(75萬千瓦)、汕頭洋東(25萬千瓦)、惠州港口一期(40萬千瓦)、陽江沙扒二期(40萬千瓦)、汕頭勒門(一)(35萬千瓦)、汕頭勒門(二)(35萬千瓦)、汕尾後湖(50萬千瓦)、珠海金灣(30萬千瓦)、湛江外羅二期(20萬千瓦)等海上風電項目。
——2019年:重點推進汕頭海門一期(30萬千瓦)、汕尾甲子(90萬千瓦)、湛江徐聞(60萬千瓦)、珠海桂山二期(8萬千瓦)等海上風電項目。
——2020年:重點推進陽江沙扒三期(130萬千瓦)、惠州港口二期(60萬千瓦)、汕頭海門二期(60萬千瓦)、湛江新寮(20萬千瓦)等海上風電項目。開展近海深水區項目試點建設(215萬千瓦)。
——2021-2030年:加快推進“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項目; 根據海上風電技術發展水平和開發建設經濟性,按照“成熟一批、開發一批”的原則,逐步開發建設近海深水區場址。
(二)電網配套。
粵東和粵西海域規劃規模較大且場址海域相對集中,應分析大規模的風電場接入對系統安全穩定、系統調峰等的影響,結合風電出力特性和區域電力供需形勢制定電力送出方案,合理選擇陸上集控中心位置和接入電壓等級,集中集約統籌考慮輸電通道建設,補強陽江電網、汕頭電網、揭陽電網、汕尾電網、惠州電網、湛江電網等電力送出薄弱環節。其中:
1.集群海上風電項目應綜合遠近開發時序,由發電企業聯合開展海上風電群輸電規劃專題研究,明確電力消納方向,確定風電場接入電壓等級和電網送出通道需求。
2.發電企業應編制項目接入系統專題報告、電能質量專題報告,明確電網配套建設方案、系統運行對風電場電氣設備的要求和配置無功補償裝置的合理規模。
3.電網企業應重視海上風電場並網後對系統安全穩定水平、電能質量水平、系統調峰等因素的影響,做好接納海上風電場電力的工作,開展電網配套工程建設,優化調度運行管理,保障海上風電電力消納。
我省近海淺水區海上風電場項目電力送出方向安排見表6。
表6 廣東省近海淺水區海上風電場項目電力送出方案
序號 項目 裝機容量(萬千瓦) 電力送出 海纜登陸點初步考慮
1 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 12 接入220kV吉大站 珠海市香洲區
2 湛江外羅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 20 接入220kV聞濤站 湛江市徐聞縣
3 陽江南鵬島海上風電項目 70 接入陽江南部電網 陽江市陽東縣
4 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 60 接入陽江南部電網 陽江市陽西縣
5 揭陽靖海海上風電項目 15 接入揭陽南部電網 揭陽市惠來縣
6 揭陽神泉海上風電項目 75 接入揭陽南部電網 揭陽市惠來縣
7 汕頭洋東海上風電項目 25 接入汕頭北部電網 汕頭市澄海區
8 惠州港口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 40 接入惠州南部電網 惠州市惠東縣
9 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項目二期工程 40 接入陽江南部電網 陽江市陽西縣
10 汕頭勒門海上風電項目 70 接入汕頭南部電網 汕頭市濠江區
11 汕尾後湖海上風電項目 50 接入汕尾東部電網 汕尾市陸豐縣
12 珠海金灣海上風電項目 30 接入珠海電網 珠海市金灣區
13 湛江外羅海上風電場項目二期工程 20 接入湛江南部電網 湛江市徐聞縣
14 汕頭海門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 30 接入汕頭南部電網 汕頭市潮南區
15 汕尾甲子海上風電項目 90 接入汕尾東部電網 汕尾市陸豐縣
16 湛江徐聞海上風電項目 60 接入湛江南部電網 湛江市徐聞縣
17 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項目二期工程 8 接入珠海電網 珠海市香洲區
18 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項目三期工程 130 接入陽江南部電網 陽江市陽西縣
19 惠州港口海上風電場項目二期工程 60 接入惠州南部電網 惠州市惠東縣
20 汕頭海門海上風電場項目二期工程 60 接入汕頭南部電網 汕頭市潮南區
21 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 20 接入湛江南部電網 湛江市徐聞縣
註:具體項目接入系統方案根據接入系統專題報告論證確定。
五、產業發展
通過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建設,以我省海上風電裝備制造骨幹企業為龍頭,帶動我省風電研發水平提高和裝備制造及服務業發展,促進我省海上風電裝備制造骨幹企業做強做大。在陽江市建設海上風電產業基地,在粵東建設海上風電運維、科研及整機組裝基地,在中山市建設海上風電機組研發中心,形成集海上風電機組研發、裝備制造、工程設計、施工安裝、運營維護於一體的風電全產業鏈,將我省海上風電產業打造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
(一)推動風電技術進步。
適應我省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的需要,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依托明陽集團中山風電產業基地建設海上風電機組研發中心,組織開展聯合研究,加強大型海上風電機組關鍵技術攻關,開展風電機組抗台風、防鹽霧等相關技術攻關,支持建設南海台風多發海域試驗風場,不斷提升風電機組研發制造技術水平。鼓勵風電開發企業、研究機構積極開展移動測風、漂浮式海上風電基礎、遠距離海上風電輸電方式、海上風能與波浪能潮流能綜合利用、海上風電開發的環境影響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相關實驗示範項目建設,推動深水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支持中能建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建設省級乃至國家級海上風電創新平台,開展產業決策咨詢、勘察設計技術研究、試驗檢測技術研究、海上升壓站、施工平台技術研發、運行維護大數據等工作。鼓勵相關企業參與制訂國家海上風電行業相關技術標準,為海上風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
(二)促進裝備制造業做強做大。
加快形成以海上風電機組整機制造、鋼結構加工和海裝裝備制造為中心的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集群。支持我省骨幹風電機組設備制造、鋼鐵、船舶制造、大型鋼構企業做大做強。以整機制造帶動零部件產業發展,提高風電機組發電機、葉片、齒輪箱、大型鑄鍛件和焊接件等關鍵零部件的制造能力,加強控制系統、逆變系統設備研發制造。全面提升我省海上風電機組塔筒、基礎鋼結構、附屬海工鋼構、海上升壓站系統集成、專用施工船機和運維船舶等的制造水平。
建設陽江海上風電產業基地,重點發展海上風電裝備制造業,主要生產5.5兆瓦、7兆瓦和10兆瓦及以上整機、配套葉片,以及包括風電機組塔筒、基礎導管架、基礎鋼管樁、漂浮式基礎、海上升壓站等相關部件,到2020年形成300台套5兆瓦及以上風電機組整機、葉片和塔筒規模的產能;配套建設風電裝備吊裝及基建碼頭、運維基地,規劃到2020年整個產業基地實現產值500億元。依托優良的港口航運條件,在粵東選址建設海上風電運維、科研及整機組裝基地,為海上風電工程建設、運營維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支撐我省海上風電規模化持續開發。
(三)完善開發服務體系。
鼓勵我省風電裝備制造骨幹企業、風電開發企業、研究設計單位、海工裝備和施工企業加強合作,構建產業聯盟,打造服務平台,形成系統合力,共同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形成行業全產業鏈發展。完善人才培訓體系,發展風電建設服務隊伍。支持相關設計研究機構做優、做強海上風電咨詢設計研究平台,為海上風電開發項目業主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
六、環境保護
海上風電開發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施工建設期對場址海床開挖、打樁所形成的擾動、噪音等對海洋生物的影響,投產運營期風電機組的運行及其產生的噪聲等對鳥類遷徙、海洋生態造成的影響等。海上風電開發應采取有效措施將其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實現海上風電開發和海洋生態保護雙贏。
(一)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1. 與《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的銜接。
2007年10月,國家環境保護部頒布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環發〔2007〕165號)明確:積極推廣沼氣、風能、小水電、太陽能、地熱能及其他清潔能源,解決農村能源需求,減少對自然生態系統的破壞。發展有益於區域主導生態功能發揮的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產業,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本規劃可推動廣東省海上風電的開發和建設,實現我省能源體系向清潔、低碳方向的轉變,有利於我省近海環境保護,符合《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導向。
2. 與《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的銜接。
2016年9月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粵環〔2016〕51號)明確:實行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責任管理,到2020年,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控制在8545萬噸以內。優化能源結構,建立完善風電、太陽能發電、核能發電、水電等清潔低碳電力優先接入電網制度,實施火力發電綠色調度。
風力發電屬於《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引導的能源發展方式,本規劃的實施有利於廣東省能源結構的優化。
3. 與《廣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
2017年12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覆的《廣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明確:在優化開發區域加快發展海洋風電產業,在重點開發區域大力發展海洋風電產業,在限制開發區域積極有序推進海上風電產業,到2020年在35米以下水深的近海淺水區規劃建設裝機容量985萬千瓦,優先保障1576平方公里海域使用需求;同時提出遠期逐步開發粵東、粵西35-50米水深的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場。
本規劃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場址均在《廣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開發區域中。
4. 與《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的銜接。
2012年11月,國務院批覆的《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明確: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遵循深水遠岸布局原則,科學論證和規劃海上風電,發展與農漁區可兼容的近岸海域海上風電,促進海上風電與其他產業協調發展。
本規劃的各海上風電場場址符合《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
5. 與《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的銜接。
本規劃的各海上風電場場址,均對廣東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29日批覆的《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範圍進行了避讓,海上風電場址選址符合《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規定。在實施規劃建設海上風電項目海底送出工程時,嚴格按照《國家海洋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海上風電用海管理的意見》有關要求,對規劃建設海上風電項目較多的地區,統一規劃海上送出工程輸電電纜通道和登陸點,集約節約利用海域和海岸線資源;如需要穿越海洋生態紅線區,按照《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規定,從海洋生態限制類紅線區穿越,嚴禁從禁止類紅線區穿越。
6. 與《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
2017年10月2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指出:按照以海定陸的原則,以海洋主體功能為基礎,實施岸段分類管控,協調海陸主體功能對接。
本規劃的各海上風電場場址,均符合有關規劃、區劃要求,在實施海上風電場海纜路由及海纜登陸點建設時,嚴格遵照《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相關要求進行選線選點。
(二)環境影響評價。
1.對鳥類的影響。
鳥類遷徙路線上的風電場會給鳥類遷徙帶來威脅,候鳥遷徙路線中的風電場年撞鳥概率約0.0015%-0.009%。
2.對海洋生物的影響。
風電機組基礎施工時樁基範圍內的開挖、打樁、基床淺層淤泥整平和海底電纜敷設時均會損傷底棲生物,施工產生的泥沙懸浮造成海水中懸浮物濃度過高會使部分浮遊生物致死,但施工結束後,水體中懸浮物含量會很快恢復。同時,當懸浮物濃度不超過200m/L,對魚類的影響將在施工結束後逐步消失,而且魚類具有遊離能力,可以逃避到無害海域。
3.對漁業資源的影響。
風電機組基礎打樁、基床淺層淤泥整平和海底電纜敷設過程中引起局部海域懸浮物濃度提高,懸浮的泥沙顆粒物對魚類有影響。
4.對漁業生產的影響。
為保障風電場安全運行,風電場場區範圍內和海底電纜兩側一定海域範圍內嚴禁各類船舶拋錨、捕撈等作業活動。風電場會造成漁業生產和漁業養殖海域面積減小,漁業產值受到相應損失。
5.噪聲影響。
風電場建設期間會在水中以及海床產生高強度的施工噪聲,當海洋中人為噪聲足夠大並且魚類相對靠近聲源時,會造成魚類死亡或者聽力喪失,但其影響是短期的,隨著施工結束而停止。風電場運行期間風電機組的運行噪聲的影響是長期的,雖然噪聲強度並不能夠導致魚類聽覺的損傷,但會引起魚類行為上的反應。
6.近岸海洋動力環境影響。
風電場的建設對大範圍潮流場的影響很小,但風電機組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局部海底地形,造成基礎周圍局部海域的水流流向和流速發生變化,但這種變化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嚴重影響。
風電場在區域海域內呈點狀分布,風電機組間距較大。由於底流在基礎周圍產生渦流,將海底泥沙攪動懸浮帶走,使該區域的沖淤情況發生改變,但影響範圍較小,沖刷深度也較淺。
(三)環境保護要求。
1.合理布局選址。
風電場選址避開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避開海洋特別保護區的重點保護區、生態與資源恢覆區,以及增殖放流區、灘塗濕地等鳥類集中棲息地及魚類等的洄遊通道及“三場”(產卵場、索餌場和越冬場)等。場址需要保證預留寬度在5千米以上的遷徙通道。海上風電場海底電纜路由選擇應盡可能避開敏感目標,使電磁輻射影響降低。
2.優化設計方案。
合理布局風電機組位置,留下鳥類穿越通道,將葉片尖端塗成警示色,減少鳥類碰撞風電機組的概率。
3.優化施工方案。
合理安排風電場施工期作業順序,海底電纜鋪設和樁基礎施工應避開漁業敏感季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樁基礎施工過程中泥漿遺漏,分類集中處置施工產生的淤泥、鉆屑等廢棄物和泥漿、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廢水。同時,樁基礎施工時採用氣泡帷幕等屏蔽措施,降低施工噪聲。
4.做好生態修復和環境監測。
項目業主要編制生態修復方案,在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開展物種放流等生態修復活動,做好海洋生態修復和跟蹤評估工作,保護海上生態環境。
七、投資和效益估算
(一)投資估算。
2020年我省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200萬千瓦以上,總投資360億元以上,2030年建成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約3000萬千瓦,總投資約5400億元以上。
(二)效益估算。
按照到2030年全省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約3000萬千瓦的發電量測算,可節約標煤約2603萬噸左右;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6920萬噸,減少硫化物(以燃煤電廠脫硫後為標準)排放約1萬噸,環境和社會效益顯著。
八、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省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專責協調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海上風電發展工作,推動規劃實施,協調解決海上風電開發建設中遇到的問題,推動海上風電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專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市、有關部門,根據海上風電發展規劃組織制定開發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並充分與部隊有關方面溝通協調,爭取部隊有關單位積極支持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海洋、海事、航道、國土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主動服務項目業主推進項目審批相關工作;各有關地級以上市政府統籌本市海域範圍內海上風電開發工作,積極協調解決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督促項目業主規範有序推進項目開發。項目業主積極推進項目前期工作,落實規模化、集約化、綠色化開發要求,落實安全生產和海洋生態監測保護相關措施,確保項目按計劃建成投產。電網公司根據海上風電規劃和開發方案,適時開展配套電網規劃設計,及時安排送出工程建設,落實海上風電消納市場,確保海上風電項目並網運行安全可靠。
(二)落實扶持政策。
明確海上風電功能定位,在我省海洋功能區劃中增加海上風電開發功能區。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電網企業要全額收購符合併網技術標準的海上風電上網電量。落實稅收優惠,包括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增值稅抵扣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等優惠。落實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政策。加強資金支持,充分有效利用省現有的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海上風電及產業發展,研究建立風電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海上風電技術研發、風電產業基地建設、產業化示範項目、重大裝備、標準體系建設、人才引進等。加強銀企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對海上風電開發企業和對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具備市場競爭優勢的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提供便捷的金融融資服務。支持風電骨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擴大生產規模、加強技術研發和生產設備引進等。
(三)創新監管方式。
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簡化廣東省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審批流程的措施,加快海上風電項目審批速度。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明確公開各自領域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審批流程,簡化手續流程,持續取消和下放相關審批事項,建立審核審批綠色通道,全面推行並聯審批。對建設、運營的事中事後全過程加強監管,督促海上風電項目業主注重工程質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通航安全、生態環境監測保護措施,確保海上風電開發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措施“三同時”。定期開展檢查,評估檢查監測結果,指導監督項目改進防範措施。
(四)加強實施評估。
加強海上風電信息統計體系建設,建立海上風電生產及並網運行、風電技術裝備等信息收集、統計管理機制,及時掌握風電產業發展動態。加強海上風電發展的形勢分析工作,根據海上風電信息統計,定期評估規劃實施情況,建立年度海上風電發展狀況分析報告制度,掌握海上風電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剖析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評估政策的效應和不足。根據規劃執行情況,適時對規劃目標進行動態調整,適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使規劃更加科學和符合實際發展需要,引領我省海上風電科學有序發展。
附表 廣東省海上風電規劃場址表
序 號 項目名稱 規劃容量(萬千瓦) 總投資(億元)
合計 6685 12033
一 近海淺水區 985 1773
1 汕頭洋東海上風電場 25 45
2 汕頭勒門海上風電場 70 126
3 汕頭海門海上風電場 90 162
4 揭陽靖海海上風電場 15 27
5 揭陽神泉海上風電 75 135
6 汕尾後湖海上風電場 50 90
7 汕尾甲子海上風電場 90 162
8 惠州港口海上風電場 100 180
9 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 20 36
10 珠海金灣海上風電場 30 54
11 陽江南鵬島海上風電場 70 126
12 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 230 414
13 湛江外羅海上風電場 40 72
14 湛江新寮海上風電場項目 20 36
15 湛江徐聞海上風電場項目 60 108
二 近海深水區 5700 10260
1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一 230 414
2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二 1420 2556
3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三 750 1350
4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四 540 972
5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五 660 1188
6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六 1400 2520
7 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一 500 900
8 陽江近海深水場址二 200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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