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樹培再出聲明:與事實經過存在明顯落差 尋求獨立法律...
中大校董會周三(13日)宣布解僱副校長(行政)兼校董會秘書吳樹培。中大校董會今天(15日)發補充說明,指基於吳樹培引起關注行為的詳細解釋和陳述的抗辯後,作出解僱決定。吳樹培晚上第二度發聲明反駁,重申自己在10月16日獲通知受查後,對指控均全不知情,亦沒有機會申辯,到本周三更被即時解僱。他又指個別校董近日言論與事實存在明顯落差,表明正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權利和聲譽。中大校董會今天的補充說明指,校方與吳樹培之間的僱傭合約,容許任何一方透過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終止僱傭關係,解僱吳樹培的決定不屬於紀律處分、亦並非引用《中大條例規程》基於「好的因由」免任。對於吳樹培指接到通知會成立小組調查他之後無機會申辯,校董會就說已審視書面資料,包括吳樹培就其舉措作出的詳盡解釋和陳述,重申校董會基於對吳樹培失去信心,決定解僱。
吳樹培的聲明指,自己在10月16日收到校董會主席的書面通知,就他「持續的不當行為」和「對他的投訴」作出調查。但他對專責小組的人選、職責範圍、針對他的具體指控、小組會基於哪些資料作出判斷等內容均全不知情內容均全不知情,又指自己一直期待在校董會會議上,有機會就各項指控和批評作出解釋和申辯,想不到卻在周三的校董會會議後,收到被即時解僱的通知。
吳樹培又指,有關解僱他的書面通知,同時有抄送給所有校董會成員。對於有校董公開表示,小組的工作不是調查,他表示無法理解、亦與他所理解的事實不符。
吳樹培重申,自己作為中大的副校長、秘書長和校董會秘書,一直都是按照校董會主席和校長的指示工作,亦一直堅持所有工作必須符合《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和規程,以保障中大的最佳利益。他又指中大校董會的補充說明,以及個別校董近日的言論,都與事實經過存在明顯落差,對此感到非常遺憾。吳樹培表明正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自己的權利和聲譽。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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