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違國安法案周一開審 西九法院及荔枝角收押所加...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指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明日(18日)早上10時,移師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估計審訊將需時約80天。首日開審,法庭料會先處理黎就發布煽動刊物控罪的檢控時限所提出之爭拗,之後才會聽取黎的答辯及傳召證人作供。由於該案備受全城,甚至全球關注;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亦嚴陣以待,加強保安。執法部門加強法院一帶布防,西九龍法院正門加設多個鐵馬。現場不時有執法人員巡邏,亦停泊數架警車戒備,開審當日並會派出爆炸品搜索犬協助。而當日進入法庭人士,須經過X光掃描及保安搜查;記者亦須先領籌號方可入庭,法院門外已劃分記者區讓記者等候。
據了解,黎智英已由赤柱監獄,轉送荔枝角收押所,會由包括反恐特勤隊在內的執法人員押送出入法院。過往傳媒由附近饒宗頤文化館山邊位置可拍攝囚車離開收押所,但文化館今日(17日)有職員阻止傳媒上山,要求事先申請。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者指4名被告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後者則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待判刑,此2人亦將出庭指證黎智英。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部分高層會出庭頂證黎智英。據悉,黎智英之前透過律師申請透過電視直播方式,讓海外證人以視像形式作供,但已被法庭書面拒絕。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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